6月4日,市教育局发布2024年城区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班(生)招生项目及计划。招生计划总数为2394人,其中第一批次1118人,第二批次1276人。
为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2024年对志愿设置进行优化,特长生志愿纳入统招志愿;在第一、二批次统招志愿中,考生各批次最多可填报2个特长志愿。为推进体教融合工作深度开展,体教融合培养生实行招生计划单列,其招生及相关工作参照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市体教融合发展的通知>的通知》(洪体发〔2023〕17号)等文件执行。
特长班(生)录取实行最低文化分数线控制。体教融合培养生(体育类特长生)录取分数不低于报考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的65%且学考体育考试成绩不得低于54分;其余类型特长生录取分数不低于报考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的75%。各招生学校在市定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定本校特长生文化录取分数线。体教融合培养类(体育)、艺术类(含音乐、舞蹈、美术、书法、传媒)专业测试执行市级标准,各招生学校可根据自身需求在完成市级考核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专业加试。
在录取环节,对各类型特长招生实行统一标准,录取方式采取以下两种模式:第一种模式为初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报考学校特长生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照专业测试成绩排序的方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第二种模式为专业测试合格,在学校特长生文化录取控制线上,按照初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体教融合培养生(体育类特长生)按第一种模式录取;艺术(含音乐、舞蹈、美术、书法、传媒)特长生中培养方向为“艺术展演类”的,按第一种模式录取,培养方向为“高考升学类”的,按第二种模式录取;其他类型(含人文、科技、其他)特长生原则上按第二种模式录取。
各招生学校要按照要求制定本校2024年特长班(生)招生方案,明确报考时间及要求、录取分数要求及录取办法、专业测试安排及成绩公布、报考咨询方式等内容,经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后,于特长班(生)招生考试前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各招生学校未经市教育局审核不得提前进行特长班(生)招生宣传,严禁违规跨区域、超计划招收特长生,严禁以招收特长生名义“掐尖”招生、提前招生。特长生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收费标准,严禁以特长班(生)名义收取任何费用。严禁采取服务外包等形式委托培养。严禁第三方机构参与和收取费用。对通过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取报考或录取资格的学生,取消其当年特长生录取资格,并按照考试违规违纪相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