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 局 拟对受理钛思生物科技南昌高新区有机光电材料研究项目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 2024-07-18至2024-07-24,5 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1-86356030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怡园路1166号
邮编:330038
项目名称: | 钛思生物科技南昌高新区有机光电材料研究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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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艾溪湖北路688号中兴南昌软件产业园10栋2层 | ||||
建设单位: | 南昌市钛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编制单位: | 南昌雄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艾溪湖北路688号中兴南昌软件产业园10栋2层,租赁南昌中兴发展有限公司10#厂房二楼201室进行建设,租赁建筑面积为816m2,为新建性质。实验室主要研发内容:有机光电材料研究,为光刻胶的关键原料的研发,涉及新材料化合物(共轭体系苯环发光化合物)设计、微量合成及检测,不涉及中试和产品生产。项目总投资8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12.5%。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营运期废气主要包括实验废气。 实验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有VOCs(以TVOC表征)、甲醇、N,N-二甲基甲酰胺、四氢呋喃、乙腈,通风柜或万向通风罩收集,实验废气经一级活性炭吸附(TA001)处理后,由1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TVOC、甲醇、N,N-二甲基甲酰胺、四氢呋喃、乙腈排放浓度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表1、表2中标准要求。 实验过程未收集的TVOC、甲醇、N,N-二甲基甲酰胺、四氢呋喃、乙腈无组织排放,TVOC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表3中标准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进行控制。 2.废水 营运期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研发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有pH、CODCr、BOD5、SS、NH3-N、TP。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研发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采用“调节+A/O系统”工艺)预处理,出水中pH、CODCr、BOD5、SS、NH3-N、TP排放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要求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青山湖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外排。 3.噪声 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是真空泵、循环水泵、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源强为75~80dB(A)。 项目夜间不运行;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减振、隔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实验废液(HW49)、沾染试剂的废实验用品及包装(HW49)、沾染化学试剂的废玻璃器皿(HW49)、废活性炭(HW49)、废紫外灯管(HW29)等危险废物;未沾染化学试剂的废玻璃器皿、废包装物等一般固废;生活垃圾。 营运期对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实验废液、沾染化学试剂的废实验用品、沾染化学试剂的废玻璃器皿、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未沾染化学试剂的废玻璃器皿、废包装物、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和管理;危险废物产生环节转运至危废暂存间的过程中,建设单位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类别、形态、理化性质确定包装形式,厂内收集、转运过程中做好防渗、防漏、防扬散等环境保护措施;危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