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居民、外来务工人员符合条件都可申请
日前,市房管局发布《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流程图、准入标准和补贴标准》,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不论是南昌户籍居民还是外来务工人员,都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及租房补贴。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记者了解到,申请政府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申请人为本市家庭的,应当至少1名家庭成员取得本市居民户口;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当持《居住证》连续满3年、连续稳定工作满6个月;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计算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应当将申请之日前两年内过户的房产、自有住房、租住的公房计算在内,下同);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商业用房、写字楼等非住宅和机动车(残疾人代步车除外);未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申请开发区、工业园区筹集的面向外来务工人员的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连续稳定工作满6个月以上且已办理居住证;本地无房;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
申请企事业单位等社会主体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
据了解,南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标准,经市政府同意,2017年4月9日批准将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面积由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提高到15平方米;城市低保家庭的租赁补贴标准由13.5元/平方米/人/月提高到17元/平方米/人/月;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租赁补贴标准由7.5元/平方米/人/月提高到10元/平方米/人/月。
记者了解到,符合条件的本地市民和外来务工人员,需要先据实填写《南昌市公共租住房申请表》,并提供低保证、特困人员证明、残疾证、烈属证、优抚证、劳模证或者复员军人立功证明等证件证明材料复印件;申请家庭户主及其家庭成员共同签署的同意对其住房收入、车辆和财产等情况进行核查的声明及授权;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居住证的复印件,婚姻证明以及收入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具体申请条件及流程请登录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