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办、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为规范我市民办学历教育学校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提高家长及学生对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知晓率,根据江西省教育厅等三部门印发的《关于规范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教规〔2021〕7号和《江西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赣发改价管规〔2021〕8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2021年收费标准相关公示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单位: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二、公示内容: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经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的2021至2022学年度收费标准(2021年部分民办学校提高收费标准经市发改、市场、教育部门备案)。
全市各级各类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公示后严格按照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能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各县区要加大属地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各级各类民办学历教育学校收费行为,对违反规定收费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附件:南昌市2021年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收费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