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科体局,开发区教办,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及省有关“双减”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以下简称“双减”)实行分片包干责任督查。有关方案如下:
一、督查对象
1.全市范围内所有中小学校的落实“双减”工作情况。
2.校外培训机构(含有照有证、有照无证、无证无照)开展学科类培训情况。
二、督查内容和分片包干责任区域
分别见附件1和附件2
三、督查形式
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形式。
四、督查要求
1.每月进行一次督查,做到全覆盖(每月20号前上报督查情况);五一、端午、中秋、国庆、春节等法定节假日开展专项督查,双休日抽查。
2.督查过程中要做好督查记录并拍照留存,对比整改
工作前后实效,注重整改到位(照片各科室自行保存);
3.请各科室将督查情况记录表及发现的难以解决的重大重点问题,签字并加盖处室公章后上报市“双减”办专班,有问题的学校及时作好反馈;市“双减”办专班联系电话:83950902,电子信箱:727102566@qq.com。
4.每月督查随机明查暗访不少于5家培训机构,包括:学科类、非学科类、证照齐全、证照不全等机构;对违规开办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第一时间通知县区,并责令整改。
附件:1.南昌市教育局“双减”工作督查情况记录表
2.南昌市教育局“双减”工作“分片包干”责任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