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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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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市民政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第二十四次全省民政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以及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各项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切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全力以赴托底线、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上“作示范、勇争先”,以南昌民政事业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发展助推实现“领先全省、领跑全国”的奋斗目标,奋力谱写新时代南昌大爱民政新篇章,为确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做大做强做优大南昌都市圈,为加快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南昌样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1.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常抓不懈。抓好全局系统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推进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和联系实际学,深刻把握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意见》和《中共江西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持续抓好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着力健全和完善民政领域各项制度,加快推进民政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全会关于民政工作的各项任务部署落地落实。

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第二十四次全省民政会议精神。紧密结合新时代新实践新要求,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扎实抓好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和第二十四次全省民政会议部署的落实,深化民政事业改革创新,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4.统筹推进农村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和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全面落实市委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组织开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全面排查,实施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确保符合条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制度衔接,动态保持农村低保标准高于扶贫标准,稳定解决吃穿“两不愁”问题。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加大力度整治低保经办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有效解决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漏保”问题。落实低保延退制度。深入推进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

5.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做好社会救助提标提补工作。制定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优化审核审批程序,建立以信息化核查为主,与入户调查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经济状况核查机制,强化长期公示作用。继续推进特困失能人员集中照护,实现农村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统一按城市特困供养标准执行。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全面建立探视巡访制度。以分散特困供养人员探视巡访为重点,探索“党建+社会救助”的服务模式和“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发挥临时救助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中积极作用,加强与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制度的衔接,完善“先行救助”“急难地救助”,推行一次审批、分阶段临时救助方式,规范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提升社会救助整体效益。

三、加快养老服务发展

6.健全养老服务政策体系。贯彻落实《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研究编制南昌市养老服务“十四五”规划。落实《南昌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出台配套政策文件。推进落实《江西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职责和政策落实。

7.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保障。落实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有关政策措施,完善“党建+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机制,推进县级福利院护理能力建设、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村级互助养老服务发展,基本建成县、乡(镇)、村三级衔接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公办养老院管理,完善入住评估轮候等政策。完善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机制,推动建立面向城乡其他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居家社区探访制度。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试点。完善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完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扩大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覆盖面。

8.优化养老服务供给。研究制定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政策措施。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护理院和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综合体,督促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工作规则,深入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着力解决部分公办养老院床位“闲置”的问题。修订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引导社会力量科学合理、规范有序进入养老服务市场,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改造提升工程。继续引进一批国内优质养老服务企业,培育一批专业化、品牌化、连锁化养老服务机构,持续推进养老产业发展。推动养老服务信息化发展,推广应用南昌市天同安心智慧养老平台。

9.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建立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强化养老院备案管理。加强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管理,集中整治一批重点隐患和突出问题,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推动养老服务领域政务公开和养老服务机构服务信息公开。建立完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激励政策,实施养老服务人员“领头雁”计划和养老护理员、养老院院长、老年社会工作者等从业人员培训提升行动。研制南昌市养老服务管理标准,启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服务质量认证工作。推进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

四、健全儿童福利服务体系

10.加强困境儿童保障。落实孤弃儿童各项保障政策,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实施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养治教康+社会工作”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开展福利机构儿童养育标准化试点工作,提升孤弃儿童养育水平。规范“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收养家庭能力评估项目实施。

11.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政策,大力实施“两提升、四关爱”行动。强化领导机构建设,完善工作协调机制,持续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推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升级,提升机构关爱服务能力。

12.提升儿童关爱服务水平。开展儿童福利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及重大风险隐患排查“回头看”。指导实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服务项目,打造儿童关爱保护示范点。举办全市儿童督导员业务培训,指导县(区)开展儿童主任培训,实现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培训全覆盖。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

五、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

13.深入推进城乡社区治理。聚焦“基础的社会治理”职能定位,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牵头协调作用,互联互通、聚势聚力、实干实效,扎实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出台《南昌市城乡社区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健全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协调机制。持续开展城乡社区示范创建活动。以民政元素融合为核心,大力实施“三型”社区建设。启动“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制订全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规范化、职业化发展。

14.大力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建设。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试点,健全和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研究制定村级协商议事规程,规范协商事项,促进农村基层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指导县区、开发(新)区全面制订完善村规民约,实现全覆盖。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着力健全基层自治领域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目标任务。积极谋划筹备开展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选齐配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更好助力乡村振兴。

15.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和“1+5+X”邻里中心建设。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按照省民政厅统一部署,推动全市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坚持“便民、利民、惠民”,立足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持续推进“1+5+X”社区邻里中心建设,统筹资源配置,完善配套设施,强化服务功能,打造15分钟社区生活圈,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0年底建成不少于100个“1+5+X”社区邻里中心。

六、创新社会组织服务和管理

16.深化管理改革。探索完善党领导社会组织制度,持续抓好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实现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建立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发挥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协调机制作用。认真做好年度检查,开展社会组织评估,提升社会组织数据精准度。基本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任务。

17.加快培育发展。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管理社会事务、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开展公益创投项目,激发社会组织创新活力。加快建立“枢纽型”社会组织,提高市域治理社会化水平。大力培育扶持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加强培育孵化基地建设,开展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工作,不断提升社会组织法人治理水平。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服务会员、服务行业作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承担社会责任,全面动员社会组织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群防群治、助力复工复产,参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平安建设,加强社会组织协商民主建设。

18.完善综合监管。积极防范化解社会组织管理风险隐患,结合年检和“双随机、一公开”,清理“僵尸社会组织”,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持续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加强和改进社会服务机构管理监督,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对社会组织行政执法、信用信息等相关数据的有效归集、共享和依法公示。

七、稳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工作

19.规范行政区划和界线管理。做好国务院批复后的南昌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实施工作,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下发文件、召开部署会,完成南昌市部分区划调整后的勘界工作。认真按照省民政厅的工作部署,开展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和创建平安边界工作。加大对政府驻地迁移工作的管理,对政府驻地迁移要严格履行申报审批手续。稳妥推进条件成熟的乡撤乡建镇、乡(镇)改设街道办事处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区划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20.完善地名管理服务。稳妥推进南昌市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在去年的基础上继续清理整治存在的不规范地名,同时严格按照地名命名更名程序做好地名的命名更名工作。充分发挥南昌市区划地名信息库的服务功能,及时更新区划地名数据。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对新增道路按国标及时设置新型路牌,加大对现有路牌的维护,对损坏缺失的路牌及时更新。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和传承,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第一批市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做好中英文双语版《南昌地名故事》定稿出版工作。

21.继续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按照民政部、省民政厅要求做好地名图录典志编纂工作,确保图录典志的编纂质量。将地名普查成果服务于社会,实现资源共享,为南昌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完备的地名服务。完成“二普档案”整理及验收工作,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形成的文本资料及电子档案数据移交市档案局。

八、加强社会事务管理

22.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质量。抓好《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加强部门协调,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督导县(区)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并有效运行。探索开展区域性受助人员站内集中照料试点工作,切实保障受助人员合法权益。创新源头治理,加大寻亲服务和落户安置工作,提升基层救助管理能力水平。进一步加强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和管理,加大身份查询力度,建立人像比对寻亲长效机制。

23.着力推进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改革。全面完成省、市政府确定的殡葬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各项目标任务。编制“十四五”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推进殡仪馆、殡仪服务站、火化设施设备、公益性骨灰堂(公墓)等殡葬设施完善提升,出台公益性骨灰堂(公墓)管理指南,加强设施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大力开展“互联网+殡葬服务”,加快推进殡葬审批类政务服务事项在线审批,实现业务信息化办理,并逐步开展远程告别、网上祭奠、网上预约预订等线上线下互动服务,推动“一网通办”。加强殡葬移风易俗宣传引导,组织开展殡葬服务机构“开放日”等群众性活动,做好清明、中元、冬至期间安全文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持续推进殡葬礼俗改革,出台婚丧礼俗改革实施意见,倡导现代文明丧葬新风。巩固“住宅式”墓地和“三沿六区”散埋乱葬及大墓、豪华墓、活人墓治理成果,提高骨灰入墓率,推进节地生态安葬。

24.推进婚姻登记便民服务水平。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推动人脸识别、电子签名、电子证照等新技术应用,实现婚姻登记电子档案一体化管理。探索跨区域婚姻登记工作。加大“赣服通”平台推广使用力度,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坚决遏止搭车收费,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发挥婚姻登记机关主阵地作用,倡导和谐婚姻家庭建设,推动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工作。做好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工作。

25.完善残疾人保障体系。建立健全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加强信息系统的管理和运用。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加快推进精神福利机构建设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点建设。继续做好“福康工程”项目实施工作。

九、推进慈善、社工和志愿服务发展

26.促进慈善和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培育和发展各类慈善和志愿服务组织,优化慈善和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环境。拓展慈善资源,建立慈善资源和社会需求对接机制。依法规范慈善活动,提升慈善救助水平,加强对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督,做好慈善组织认定和公开募捐资格审核管理,完善公开募捐备案工作。做好“中华慈善奖”和“赣鄱慈善奖”推选表彰工作。做好福彩公益金购买志愿服务项目工作,建立全市慈善项目库。规范志愿服务开展,继续推广使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指导各地志愿服务组织、社区开展志愿服务记录。集中“中华慈善日”、志愿服务日、第八届慈展会进行重点宣传,营造关心、支持慈善和志愿服务的社会氛围,弘扬慈善和志愿服务理念。

27.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用。推动落实民政领域开发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加大社工专业人才配备使用力度,提升社会工作人才地位,全面落实《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中对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社区工作者给予职业津贴的政策,实现民政领域社会工作人才率先发展。加大向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购买服务力度,积极推进“三社联动”创新实践,推动社会工作人才、社会组织同社区建设、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儿童福利、精准扶贫等民政相关工作深度融合,切实发挥作用、创新服务模式,充实基层民政服务力量、提升民政相关业务服务质量。推动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建设,促进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规范运营流程、增强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打造和扶持一批服务精细化、领域专门化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创建特色服务品牌,形成示范效应。

28、规范福利彩票发行管理。着力推进售彩渠道提质增效,持续加大扩点力度,进一步优化站点布局,实施精准帮扶,试行分类管理,逐步推进销售员分级管理制度,激励业主销售热情,加强素质、技能培训,挖掘提升实体销售人员质量和效率。着力提升宣传营销水平,常态营销与创新营销相结合模式:一方面在日常销售中兼顾小份额与大合买、实体销售与自主终端并举;另一方面持续开展各类派奖等集中促销活动,借助派奖和“合为贵”业主联盟的品牌效益进一步稳定销量,开拓市场。加强市场监督和规范,坚决杜绝擅自利用互联网售彩行为等违规违法销售行为,不断净化彩票市场。进一步加强我市福彩中心机构内部控制建设,确保“安全运行,健康发展”。

十、不断加强民政自身能力建设

29.科学编制南昌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如期完成“十三五”规划任务落实,合理谋划“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思路,科学编制南昌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力争将民政规划重点内容纳入市委市政府总体规划,形成推进南昌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和合力。

30.深入推进法治民政建设。进一步规范民政系统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和合法性审查工作。加强行政执法规范性建设,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继续加大宪法、党内法规和民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积极谋划好“八五”普法规划。

31.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认真落实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全面推进“平安民政、法治民政建设”,确保民政系统平安建设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高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水平;妥善化解信访矛盾,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做好平安村结对帮创工作,不断巩固平安帮创成果。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长效常治,探索行业治理新举措,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32、持续加强民政基层基础。深入推进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总结推广基层民政经验做法。加强民政资金监管,强化民政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和内部审计工作,持续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基层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严格统计数据核查,提升统计质量,积极探索购买服务的方式提升全市统计工作质量,紧密协同各业务科室,深入对接数字民政系统,强化基层数据准确性,实现统计质量的进一步提升。落实《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全省民政系统政务服务机制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实施方案》,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加大新闻宣传力度,提高政务信息报送质量,不断提升民政工作影响力。

33、全面提升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化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出台新的管理办法,不断强化项目规范管理,确保资金合规性;建立健全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估和反馈机制。通过引入第三方机构评估和审计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加强对民政系统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监管,提高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效益。建立福彩公益金项目储备库,建立完善项目“储备池”,强化项目储备,按照轻重缓急和可执行程度等进行排序,有效实现项目滚动管理,实现项目库申报、调度、管理的信息化。进一步加强公益金项目的监督管理。通过规范项目实施,督促各项目单位规范使用彩票公益金,加快项目进度,实现“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福彩公益金使用宗旨,有效保障和改善南昌民政民生事业。

十一、坚持不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34.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的决策部署,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深化党建引领,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35.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持之以恒强化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治理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和“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切实加强对局属各单位的监督和管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措施在局属各单位落地生根。

36.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五型”政府建设要求,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过硬”要求,围绕建立健全干部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体系,结合贯彻执行条例,抓紧完善配套制度,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着眼干部队伍中远期建设配备需要,采取集中培训、实践锻炼、跟班学习等方式,加大各层次干部的培养力度。健全完善激励机制,挖掘和宣传民政系统先进人物和事迹,不断增强民政干部职工的责任感、归属感、荣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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