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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乡村振兴局 南昌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与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有效衔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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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乡振字[2023]32号

南昌市乡村振兴局  南昌市民政局

关千印发《进一步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与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有效衔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县(区、经开区、管理局)乡村振兴局、民政局:

现将《进一步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与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有效衔接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昌市乡村振兴局  南昌市民政局

2023年11月28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与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有效衔接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视察江西的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与防返贫监测帮扶有效衔接,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上双线发力、协同作战,助力脱贫攻坚成果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在5年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建立低保对象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村级同步识别机制,从源头上强化低保对象和监测对象识别有效衔接,实现“应纳尽纳、应保尽保”,兜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接续推动群众生活改善、乡村全面振兴。

二、工作办法

(一)同步受理。凡是接到农村户籍低保申请,村委会在协助办理低保的同时,要将其作为防返贫动态监测重点人群组织人员上户核实“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主要收支”等情况,研判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填写“南昌市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入户调查核实表”;乡村振兴部门收到农户自主申报、行业部门筛查预警和干部摸排的预警疑似农户名单,在组织村干部开展入户核实的同时,要第一时间推送至同级民政部门,民政部门根据推送信息情况,开展困难群众走访摸排、调查评估,并根据困难人员身体状况、劳动能力、致困原因、困难程度和自救能力等,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依申请启动认定流程。

(二)同步认定。乡村振兴部门和民政部门按照农村低保对象、防返贫监测对象相关认定条件,对排查结果进行梳理分析,对申请对象进行综合研判,并开展识别认定。研判同步。村委会根据入户调查的情况,对农户家庭返贫致贫风险进行科学研判。核查同步。凡民政部门在低保办理过程中,农户需授权对其家庭经济进行核查,核查的家庭经济状况和财产状况有关数据,在三个月内可直接作为防止返贫研判所需数据。审核同步。经居民经济状况核查和入户调查后,符合条件的同步审核监测对象识别和低保新增,如情况特殊可提交乡镇协调会进行审核。对经村委会评议暂不纳入监测对象的,也要再次进行返贫致贫风险复核。

(三)同步监测。依托民政部门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和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平台,实时开展数据监测,做到定期更新、动态调整、不断完善,确保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和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完善。通过监测数据比对,及时发现符合救助条件的监测对象,启动认定程序,实施救助帮扶。通过“三线预警”行业部门筛查预警,及时组织人员对低保新增或者动态调整人员开展防返贫致贫风险研判,对取消低保但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返贫致贫风险稳定消除综合评估。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民政局要将开展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动态监测工作与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统筹安排,指派专人负责落实、对接、上报等相关工作,利用现有信息数据平台,建立联动机制,整合人员队伍,确保运行畅通。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县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民政局要有序推进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与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有效衔接工作机制,推进低保对象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村级识别工作同步开展,切实发挥行业数据筛查预警和比对作用,及时反馈预警信息和比对结果,开展信息核查,落实行业帮扶责任,指导乡镇街道抓好工作落实,共同做好社会救助主动发现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工作。

(三)健全工作机制。各县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民政局要进一步优化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精准落实监测对象帮扶措施、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积极推进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与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有效衔接,实现应纳尽纳、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四)加强宣传培训。各县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民政局要组织相应的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工作目的要求、申报途径方式和认定退出程序、帮扶措施等。要利用新闻媒体、广播、宣传手册等方式抓好宣传,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确保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南昌市乡村振兴局办公室                   2023年11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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