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乡振字〔2022〕7号
关于印发《南昌市“十四五”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县(区、湾里管理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南昌市“十四五”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乡村振兴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昌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6月2日
南昌市“十四五”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南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昌市“十四五”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党农字〔2021〕3号)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十四五”期间18个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以下简称“重点村”)项目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围绕“做优农业、做美农村、做富农民”的目标,通过“十四五”期间逐年建设,结合开展“两整治一提升”专项行动,实现18个重点村“三年大变样、五年出样板”。
——三年大变样。通过三年时间,实现重点村各村组道路建设完成、村庄内外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公共基础设施完善、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势头良好。
——五年出样板。通过五年的时间,每个重点村打造1-2个村庄环境整洁有序、基础设施完备、特色产业高质高效、乡风文明乡愁浓郁的示范村点,形成一批全省有影响、群众得实惠、各地可推广的乡村振兴样板。
二、建设资金安排和补助标准
“十四五”期间市级财政每年安排5400万元(每村每年300万元)支持重点村项目建设,市级财政建设资金每年一次性拨付至各有关县(区、管理局),各有关县(区、管理局)应加大对重点村的资金支持力度,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和资金投入重点村建设,项目资金要按照资金管理使用相关规定合理安排使用。
三、建设资金使用范围
市级财政建设资金主要用于全市18个“十四五”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开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和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按照“不重复建设、不重复补助”原则,对2016年以来已获农村新户型示范村、“五位一体”综合示范村、美丽宜居示范村和乡村振兴试点村等市级项目补助的自然村不纳入资金使用范围。
(一)乡村建设。遵循南昌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十宜十不宜”原则,注重保持村庄自然生态环境、乡土气息、优秀传统文化、文物保护,科学编制“十四五”期间“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按照“干净、整洁、有序”的标准,开展村庄房前屋后环境整治、村内道路“白改黑”、必要适度绿化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完善污水处理、路灯亮化、乡村公厕、文体活动广场等公益性基础设施。严禁大拆大建、破坏生态,不得新建大牌楼、人造大景观、堆盆景,不宜栽种名贵树种、村庄过度硬化。
(二)乡村治理。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支持村级平安乡村、法治乡村、矛盾纠纷调解、乡风文明培育等乡村治理必要的设施建设。
(三)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培育和壮大重点村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支持特色种养业全产业链发展,支持重点村必要的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和食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每个重点村每年需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发展乡村特色产业。
四、项目申报与组织实施
(一)项目申报。各有关县(区、管理局)对照重点村建设有关要求和各地实际,按照项目申报流程,确定项目建设内容,以县(区、管理局)乡村振兴部门名义报送至市乡村振兴局备案(2022年项目在2022年6月底前报送,以后每年项目在前一年12月底前报送)。
(二)项目实施。乡镇负责编制本地重点村规划和年度项目建设计划、项目组织实施、竣工验收、报账核算、档案管理、公开公示、指导村民委员会开展民主议事筹资筹劳等工作;各有关县(区、管理局)乡村振兴部门负责本地重点村规划和项目审定、项目统筹推进、质量监督、督导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市乡村振兴局负责调度推进项目建设,开展督导检查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三)项目验收。按照“求好不求快”的原则,重点村年度建设项目原则上当年底前完成,项目完工后,各有关乡镇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聘请第三方进行中介决算,各有关县(区、管理局)乡村振兴部门要组织项目验收,验收完毕后向市乡村振兴局书面报告申请绩效评价。
(四)绩效评价。市乡村振兴局根据县(区、管理局)提出的项目建设绩效评价申请,组织相关人员或第三方对项目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建设成效等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分“好、一般、差”三档次,对于评价为“一般”和“差”的项目,适时调整下年度资金分配计划。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管理局)要高度重视,把重点村建设作为打造乡村振兴样板之地的重要抓手,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实行挂图作战,县(区、管理局)分管领导要亲自调度推进,乡村振兴部门要牵头抓好落实,确保项目建设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完成。
(二)强化资金投入。各县(区、管理局)要坚持本级政府投入的主体和主导作用,统筹县乡两级财政和社会资金,重点支持重点村建设,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三)强化监督考核。市乡村振兴局将不定期对重点村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进行督导,并适时召开工作调度推进会,强化项目建设的调度。各县(区、管理局)也要根据工作实际,加强一线调度,高质量、高标准推进重点村建设。
附件:“十四五”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
“十四五”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十四五”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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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主管单位 |
南昌市乡村振兴局 |
负责人及电话 |
王佳荣18179139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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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万元) |
资金总额 |
其中:中央财政 |
省级财政 |
市级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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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0 |
5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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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绩效目标 |
在18个重点村深入开展乡村建设行动,逐年提升农村乡村治理和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实现重点村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公共基础设施完备、特色产业高质高效、乡风文明乡愁浓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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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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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指标 |
数量指标 |
支持重点村建设个数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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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年度建设内容完成率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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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按时完成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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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资金到位率、资金使用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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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指标 |
经济效益 |
村集体经济 |
发展较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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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村容村貌 |
明显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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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村庄环境质量 |
明显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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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效益 |
可持续发挥效益年限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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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 |
受益群众满意率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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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