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巩固衔接小组办〔2023〕3号
关于印发《南昌市2023年度“十四五”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建设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新建区、湾里管理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南昌市2023年度“十四五”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建设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14日
南昌市2023年度“十四五”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建设发展实施方案
根据《南昌市“十四五”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为扎实做好2023年18个“十四五”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以下简称“重点村”)建设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重点村建设坚持“先易后难、分步建设、连片打造”的原则,按照全市“两整治一提升”专项行动的标准和要求,在村庄建设发展过程中,不追求全覆盖,不撒“胡椒面”,力争实现“建一个成一个,改一个亮一个”。在“三拆三清”基础上,迅速补齐水、电、路、灯、下水管网、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短板,逐步提升人居环境、路域环境和特色产业,探索具有省会特色的重点村建设模式,打造一批全省乡村振兴重点村推进的样板,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二、建设内容
重点村建设按照“干净、整洁、有序”的标准,遵循南昌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十宜十不宜”的原则,坚持规划先行、突出重点、精致建设,做到规划严格执行、环境整洁有序、基础设施完备、特色产业高质高效、乡风文明乡愁浓郁。
(一)编制村庄规划。重点村五年规划要坚持“一体规划,近细远粗,分步实施”的原则,注重保持村庄自然生态环境、乡土气息、优秀传统文化、文物保护,明确村庄总体规划,因地制宜界定乡村建设规划范围,严格保护农业生产空间和乡村生态空间,不搞大社区和违背村民意愿的大拆大建,不搞“千村一面”,不堆盆景、不搞脱离实际的面子和形象工程,引导村民参与规划编制,聘请有城乡规划乙级以上资质、有相应成功案例的规划团队,科学编制切合实际、能够执行的五年建设规划。原则上“十四五”期间,重点村前期工作重心集中于提升人居环境和路域环境,同步谋划产业发展,后期重点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对于有一定产业基础的,可提前谋划实施;确保用于产业的资金比例不低于整体资金的40%。
(二)整治村庄环境。严格按照《南昌市农业农村“两整治一提升”专项行动三年计划(2022-2024)》明确的“一整四化”和“八有”要求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力开展农村塑料垃圾污染治理,全面完成村庄内卫生厕所改造,因地制宜推进雨污分流、“黑灰水”分流、下水管网改造建设,选择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实用的生活污水治理技术,鼓励采取自然生态处理工艺。因地制宜开展“三园”建设,优化村庄空间布局,按照“简单实用、通透开阔”原则,少建围墙,建设矮墙,着力形成舒朗大气的村庄建设格局。建设材料尽量采用本地石材和砖瓦,少用或者不用木料、金属材料。安装节能环保的实用路灯,杜绝安装高大上的大功率路灯、彩灯等。不得建设高门大楼、大广场、亭、廊、宗祠等形象工程。
(三)完善村内道路。村点道路建设注重风貌协调统一,鼓励就地取材、生态建设。完善村内道路硬化,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白改黑”,避免“一刀切”;支持有条件的村点优化路网、拓宽道路。因地制宜在道路两侧适当种植多年生、易管护的花草,美化绿化路域环境。
(四)适度村庄绿化。坚持生态保护,突出村庄自然生态原貌和乡土气息,充分利用村内菜地、荒地、废地、公共地,采用果树和乡土树种对村庄进行适度绿化,不得栽种名贵树种。
(五)推动产业发展。重点村的产业要做好“土特产”文章,发展方向要结合自身自然资源禀赋,突出地域特点,开发乡土资源,以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为主,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实现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延伸其产业链、价值链和供应链,促进村集体经济稳定增长,建立联农带农机制,重点对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进行带动帮扶,在此基础上,有序带动其他农户发展。
(六)发动群众参与。充分发挥党建的引领作用和村民理事会的议事作用,在村庄规划、项目建设、产业谋划等方面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杜绝“干部干,群众看”的现象,要广泛争取群众支持和参与,推行“以工代赈”的方式,鼓励带动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参与项目建设,实现乡村振兴共建共治共享。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重点村建设按照“市级指导、县区主导、乡镇实施”的原则组织实施。相关县区党委、政府要贯彻落实中央《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建立健全乡村振兴责任体系,健全强有力的乡村振兴推进机制,推动形成全党全社会合力促振兴的工作格局;要将重点村建设纳入各地“两整治一提升”专项行动中,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动;要按照工作安排定期调度检查工作进度质量,加大对年度重点项目建设的推进力度,协调解决问题。相关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压实“一级指挥棒”责任,全面抓好各项任务落实。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要发挥主观能动性,配合村两委班子做好重点村建设和发展。
(二)严肃督导考核。重点村建设的督导考核将全面融入全市“两整治一提升”专项行动的调度、督导、巡看体系,实行“每周调度、两周通报、定期督导、双月察看、年度巡看”工作推进机制。市级层面每年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年度项目进行全覆盖调研,视察并做出定性评价;重点村建设项目将同步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底组织开展的“两整治一提升”专项行动现场会,对建设成效进行全面检验;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开展各种形式的现场推进会,形成“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资金管理。市级下达资金后,相关县区要尽快拨付乡镇,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挤占、挪用,市级层面将不定期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督导通报。相关县区要做好重点村建设资金绩效目标“事前”申报、“事后”评价,市乡村振兴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重点村建设资金“事中”绩效运行情况监控。对2022年度项目未完工的村点,本年度不下拨2023年的项目建设资金。市乡村振兴局将会同市财政局,综合全年督导、考核和巡看等结果,对项目建设进度偏慢、建设效果不理想的重点村,调减下年度资金分配计划;对建设进度严重滞后的重点村,视情收回项目资金。
(四)明确工作时序。各地要在2023年2月底前完成重点村规划编制工作,并将规划文本报市乡村振兴局备案,市乡村振兴局将组织专家团队对规划进行实地把关和集中评审。相关县区乡村振兴部门要将2022年、2023年度项目建设清单分别于3月15日、4月28日前报市乡村振兴局,市乡村振兴局将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对项目进行审查,确保项目建设不重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