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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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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省、全市“八五”普法规划有关要求和《南昌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实施办法》规定,为做好我市“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工作,经研究,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全省、全市“八五”普法规划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工作,系统总结经验,深入查找不足,有针对性研究改进措施,推进“八五”普法规划稳步实施,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二、组织方式

此次评估和评议工作分为实地抽查和书面考核两种方式进行。其中,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普法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普法讲师团成员等组成全市“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评委会,负责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实施“八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基层代表、媒体代表以及律师代表等第三方代表组成履职报告评议团,负责对有关部门履行普法责任情况进行评议。

(一)实地抽查。对12个县(区)、开发区、管理局进行“八五”普法中期实地评估;抽选4家市直部门作为“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现场评议对象。由评委会组织4个调研评估小组,采取调研的形式对12个县(区)、开发区、管理局和4家市直部门“八五”普法规划中期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同时,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履职报告评议团,通过调研座谈、实地察看、查阅资料等形式,对4家市直部门同步进行现场评议。

(二)书面考核。由评委会根据自评报告、实地评估情况,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八五”普法规划中期实施情况提出评估意见。同时,履职报告评议团根据自评报告、现场评议情况,对所有评议对象的履行普法责任情况进行评分和定等,提出评议意见。

三、主要内容

对各县区中期评估的主要内容是:全市“八五”普法规划的贯彻执行情况。在《南昌市“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重点内容》(附件1)的基础上,各县区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突出评估以下方面工作情况:

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是否安排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效果如何;国家工作人员是否每年至少参加1次法治培训,是否每年至少参加1次现场或网络旁听庭审,学习培训的质量如何;是否每年同步组织开展新提任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学法考法的效果如何;“法治副校长”是否实现对中小学校的全覆盖,履行职责情况如何;是否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如何;是否基本实现每个县(区)至少有1个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每个村(社区)至少有1个法治文化阵地,阵地发挥作用情况如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是否真正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是否存在该撤销而未及时撤销的情况;乡村(社区)和工业园区“法律明白人”是否及时在村(社区)、园区公共场所公布,集中培训(轮训)是否不少于8课时,发挥作用情况如何等。在评估时,既要看“有没有”,更要看“好不好”;既要看数量,更要看质量。

对各市直部门中期评估和履职评议的主要内容是:对照“八五”普法规划要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及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情况。各市直部门要结合《南昌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年度履职报告评议指标》(附件2),突出评估以下方面工作情况:

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制定印发本部门本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要点或者工作计划;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专题学法;党委(党组)会研究部署、督促落实普法工作;制定“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并形成日常宣传机制;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全过程,开展以案释法、发布普法典型案例;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主题普法活动;加强本系统法治骨干培训;普法经费列入部门财政预算情况等。

四、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开展自评阶段(10月中旬至11月上旬)。各县区对本地“八五”普法规划中期实施情况进行自评,形成书面自评报告;各市直相关部门结合南昌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指标,进行自我评估、量化打分,形成书面自评报告、自测得分表,于11月5日前报市委依法治市办。自评报告要客观全面总结“八五”普法以来的做法、成效和经验,精准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要有具体的事例和数据,切忌泛泛而谈。每个县区至少推荐1个典型创新案例(内容和格式要求见附件3)、形成1个问题清单(内容和格式要求见附件4),作为附件报送。各有关部门至少形成1个问题清单,可根据实际提供典型创新案例,优秀创新案例将作为全市“八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加分项目。

(二)实地调研阶段(11月上旬至11月下旬)。评委会组织4个调研评估小组,采取调研的形式对12个县区和4家市直部门“八五”普法规划中期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期间,履职报告评议团对4家市直部门同步进行现场评议。调研过程中,可抽查部分乡(镇、街道)、执法部门和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评估结束后,各调研评估小组分别形成书面评估报告。

(三)评估验收阶段(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市委依法治市办在综合各县区各市直部门中期评估情况的基础上,形成全市“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报告,上报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同时,评委会对各县区各市直相关部门“八五”普法规划中期实施情况提出评估意见;履职报告评议团对所有评议对象履行普法责任情况进行评分定等,提出评议意见。

(四)结果运用阶段(12月下旬至2024年1月下旬)。各县区各市直部门对评估意见中指出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确保整改到位。根据中期评估结果和履职评议情况,市普法办组织开展全市“八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通报表扬工作。根据省厅有关部署要求,各县区要在完成中期评估的基础上,组织做好全国、全省守法普法示范县(区)推荐申报工作,把中期评估的过程变成深入开展示范创建活动的过程。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把“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有力举措,深刻认识全民普法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精心组织,突出重点,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

(二)注重工作实效。要按照“八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对照重点内容及标准,深入细致地梳理工作完成情况,积极展现我市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成绩和亮点。对评估中发现的不足和薄弱环节,要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措施,逐一明确时间表和施工图,对整改态度不积极、措施不力的,视情通报批评。

(三)减轻基层负担。实地核查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轻车简从,注意纠正阵仗声势大、层层听汇报等做法,注重从重过程向重结果转变,既发现问题又帮助解决问题,坚决避免形式主义、走过场。

联系人及电话:陈诚,0791-83986751,18970003303

电子邮箱:ncspfb@163.com

附件:1.南昌市“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重点内容

2.南昌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年度履职报告评议指标

3.典型创新案例内容和格式要求

4.问题清单内容和格式要求

附件1

南昌市“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重点内容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1.党委、政府将普法工作纳入本地区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

2.党委、政府转发“八五”普法规划,人大常委会作出“八五”普法决议;召开“七五”普法总结和“八五”普法动员部署会。

3.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从人员配备数量、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切实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满足基层普法工作需要。

4.每年开展法治宣传员和普法骨干培训不少于1次。

5.按要求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及其他相关材料,积极宣传报道本地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普法工作档案齐全、管理规范。

6.把普法工作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保证普法工作需要。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二、突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7.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

8.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

9.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三、明确普法重点内容

10.突出宣传宪法,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定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11.突出宣传民法典,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12.深入宣传与推进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法治宣传,组织开展2021年“六法二条例”、2022年“五法二条例”以及2023年“四法三条例一办法”宣传普及,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13.深入宣传党内法规,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四、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14.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述职述法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养。

15.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定期开展法治培训,在其他各类干部培训课程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

16.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等学法制度,把学法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

17.把法治教育列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

18.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考评机制,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和遵守党纪国法的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19.同步开展新提任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全市领导干部年度法律知识考试的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

20.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在中小学设立法治课,做到大纲、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

21.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在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至少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并结合实际参与制订学校法治教育规划、计划,开设法治教育课程,实施有针对性的法治教育。

22.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各县区至少建立一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23.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扩面提质增效的意见》,有序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持续深化;组织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2023年底,对乡镇(街道)和园区干部、村(社区)“两委”干部“法律明白人”法治培训实现全覆盖,且各社区每个居民小组至少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

24.坚持分层分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分步骤、有重点地持续推进,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五、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25.出台并推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实施办法,提高评议质量。

26.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并发挥作用。

27.推动各相关单位制定普法规划、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

28.组织相关单位利用重要时间节点、重大纪念日开展集中普法活动。

六、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29.在立法、执法、司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使典型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30.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参与“百场公益普法基层行”等活动。

31.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

七、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32.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提高使用率,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着力提升市县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实现每个县(区)至少有1个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每个村(社区)至少有1个法治文化阵地。

33.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组织创作一批法治文化精品,创建一批法治文化传播品牌栏目、节目和工作室,大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积极参加全国和省里组织的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积极参与“新时代江西十大法治人物(事件)”宣传活动。

34.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强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宣传、传承。

八、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35.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

36.深化依法治校,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

37.深化依法治企,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推动企业合规建设,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

38.围绕社会热点、难点以及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组织开展依法治理专项活动,总结推广一批依法治理工作经验。

九、加分项目

39.普法工作有关经验做法得到中央领导、省部级领导、市级领导批示肯定,在全国性会议、省级会议、市级会议作交流发言,被中央媒体、省级媒体、市级媒体报道推广等情况。

40.围绕“八五”普法重点任务,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理念、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创新,已形成在全国全省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入选中央、国家有关部门或省、市级典型工作案例。

附件2

南昌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年度履职报告评议指标

项目

评分内容

分值

评议标准

得分

组织领导保障(25分)

1.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组)会研究本年度普法教育工作不少于1次;将普法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总体工作全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4分

党委(组)会未研究本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或未纳入工作总体布局不得分。


2.普法工作机构健全,配备1名以上专(兼)职普法工作人员,并能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

4分

普法领导机构不健全的,扣2分;联络员未明确或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扣2分。


3.根据本部门本单位自身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和执法任务,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建立并公示普法责任清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委依法治市办报备。

10分

未制定普法工作计划的,扣4分;未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并公示的,扣4分;未及时报备的,扣2分。


4.及时报送普法工作信息及其他相关材料(如动态信息、工作经验、先进典型等),积极宣传报道普法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全年报送不少于5条。

5分

每少报送1条工作信息扣1分。


5.落实普法工作经费,保证普法工作需要。

2分

未保障的,扣2分。


系统内普法(25分)

6.落实党委(组)年度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述法制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把学法列入党委(组)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每年至少组织1次专题法治培训。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工作制度,每年至少组织1次现场或网络旁听庭审活动。

9分

未将学法列入党委(组)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的,扣2分;未制定并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清单的,扣2分;未开展专题培训的,扣3分;未开展旁听庭审活动的,扣2分。


7.落实本部门本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和任职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依法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本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参加全省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考试或分类学法考法,参考率达100%;合格率达98%以上。

8分

未落实本部门本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和任职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的,扣2分;未依照法律规定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的,扣2分;参加全省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考试或分类学法考法的参考率未达100%的,扣2分,合格率未达98%的,扣2分。


8.开展机关法治文化建设,设立1-2块法治文化宣传阵地(普法板块或普法宣传橱窗等);依托单位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行业简报等载体,开设普法专题专栏,每年至少创作1部法治文艺作品(歌舞、小品、诗歌、书画、微视频等)。

8分

未设立阵地的,扣2分;未开设普法专题专栏的,扣2分;未创作法治文艺作品的,扣4分。


面向社会普法(35分)

9.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活动,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6分

未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的,扣3分;未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的,扣3分。


10.面向管理和服务对象进行普法,把普法贯穿司法、执法和管理服务的全过程、各方面;推行执法、司法公开,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司法的依据、程序、结果和文本。

10分

未在司法执法和管理服务中开展普法宣传的,扣6分;未落实司法、执法公开制度的,扣4分(对无司法、执法权限的单位不扣分)。


11.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和司法、行政执法案例整理编辑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行政执法、司法单位每年按时报送本单位典型司法、执法案例不少于2个,非行政执法和司法单位报送法治宣传案例、法治创建案例不少于2个。

8分

未按要求报送案例的,扣8分(每少1个扣4分)。


12.编写普法读本、普法折页、制作宣传品。

5分

未制作普法宣传产品的,扣5分。


13.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每年举办不少于2次的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教育专题活动。

6分

专项活动每少开展1次扣3分。


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

(15分)

14.推动“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注重依托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普法活动,经常性推送普法专题信息。

10分

未利用本单位1个以上宣传载体开展法治宣传的,扣5分;利用本单位各类网络宣传载体平台开展普法活动宣传报道5篇以上,每少1篇扣1分。


15.利用本单位办公场所或电子显示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

5分

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每年至少5次,每少一次扣1分。


加分项(15分)

16.普法工作特色鲜明、工作实绩突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或通报表扬。

5分

获得国家级表彰或通报表扬加5分,获得省级表彰或通报表扬加3分,获得市级表彰或通报表扬加2分。


17.参加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评选活动或其他中央部委普法文创作品评选活动并获奖。

5分

加5分。


18.获评市级以上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称号。

5分

获得国家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加5分,获得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加3分,获得市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加2分。


附件3

典型创新案例内容和格式要求

关于标题

XX(单位)XXXX(宋体二号加粗居中)。标题需集中反映项目活动的主要内容和突出特点,一般不超过25个字。

关于内容

主要写三个方面内容,总字数4000字左右。内容和格式要求如下:

一、背景情况(黑体三号)

具体介绍为什么开展该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探索实践。介绍该项探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要针对和重点要解决的实际问题;通过对已有问题的分析,找出出现问题的原因;介绍说明项目探索与实践的政策制度依据。提倡小切口、深挖掘,切忌太笼统、太宏观,也不要大篇幅引用领导讲话。(仿宋三号)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黑体三号不少于2500字)

具体介绍为解决实践中遇到的上述问题做了什么。总的指导思想是什么,解决思路是什么,具体怎么做的,措施实施后的反馈是什么,是否解决问题。要注意点明项目的创新点以及创新点在实践中得到的有效反馈。(仿宋三号)

三、经验启示(黑体三号)

主要介绍在探索解决方法的过程中总结积累的经验、反思以及下一步的考虑。(仿宋三号)

附件4

问题清单内容和格式要求

关于标题

XX(单位)“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问题清单(宋体二号

加粗居中)。

关于内容

1.XXXXXX(具体问题名称,仿宋三号加粗)。问题的表现

和有关事例、数据。(仿宋三号)

……

注:

问题应精准反映本地本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思想认识、体制机制、方式方法等方面还存在哪些不足。

一、列举的问题应是经过评估、调研发现的真问题,有事例和数据支撑。所举事例要见人见事,可以把人名和具体的地点隐去。

二、列举的问题应紧扣“八五”普法重点工作,属于守法普法工作的范畴。

三、列举的问题要明确具体,切口小,避免列举如“普法针对性实效性不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有待提高”等大而空泛的问题。

四、问题清单原则上列出5个左右问题,每个问题200-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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