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5日起,我市第一、第二督导组对2020年全市12个县区(开发区、管理局)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完成情况开展督导。
督导组通过查阅督导单位的文件资料、实地查看、走访困难群众形式对各个县区2020年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进行深入的调研,对一些好的经验做法给予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