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市民来电反映:当日凌晨2:00在抚河南路打车,遭到出租车驾驶员拒载,表示只能去往红谷滩方向,其他地方均不去,希望相关部门针对该驾驶员的拒载行为进行惩处。
接投诉后,经市交通运输局调查,该出租车驾驶员拒载乘客违法行为属实,根据行业服务监督管理有关规定,责任单位对该驾驶员给予学习教育惩罚,扣除其本年度服务质量考核分10分,并责令该驾驶员出具了遵章营运保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