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4日,南昌市审计局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市政府对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高度重视,10月26日召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专题部署会,要求有关县区和部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对标对表抓整改;强化政治担当,尽职尽责抓整改;保持政治定力,有序有力抓整改;狠抓审计整改工作落实,确保相关问题清仓见底。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预算收入方面。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未收缴到位,涉及12家企业的问题,市本级涉及的8家企业的土地出让金有的已收缴到位、有的已由法院采取相应措施、有的已提请南昌市仲裁委仲裁;新建区政府已没收1家企业的土地保证金,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新建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已提请区政府解除2家企业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向1家企业下发《关于限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的函》。关于非税收入缴库不及时、监管不严的问题,相关非税收入已全部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关于未制定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等办法,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收取不规范的问题,相关部门已草拟《南昌市特许经营权管理办法》,完成相关程序后以市政府名义印发执行。
(二)预算支出方面。关于4项上级专项资金未及时分配使用的问题,相关单位有的已明确了资金使用计划、有的完成了项目采购招标工作、有的加大投入加快项目建设、有的正按合同要求的进度拨款。关于专项补贴、奖励资金存在申报程序不合规、重复享受的问题,2家商贸企业已将重复领取的补助资金6万元退回相关县区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在2022年兑现上年度奖励资金时,对企业已获得该奖励情况进行查重。关于专项资金执行率不高的问题,市财政局对重大重点项目计划中因项目未启动或项目停滞未使用的资金,已按规定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关于专项资金沉淀在主管单位或项目单位,未形成有效支出的问题,相关单位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和绩效的前提下,加快推动各项目资金支付进度。
(三)预算管理方面。关于预算编制不细化,财政存量资金过大,未发挥财政资金效益的问题,市财政局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督促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调拨,提高财政支出效率。关于预算安排未考虑上年资金执行情况,继续安排财政资金的问题,市财政局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做好资金绩效评价,督促项目单位加快推进工程建设,对于无法实施的项目,将原本安排的预算资金统筹用于其他急需的项目。关于预算分配不科学,财政资金使用率低的问题,相关建设单位已拨付项目资金2000万元。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造成专项资金未及时发挥财政政策效益的问题,市财政局对未制定管理办法的专项资金予以取消、整合,部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正在制定,报市政府审议通过后予以印发执行。关于对部分目标接近、资金投入方向类同的资金奖补政策整合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相关部门修改完善全市批零住餐行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加强部门联动,避免财政资金重复安排;二是《南昌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已修订,明确各专项资金主管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和联合审核,避免同一项目重复补助。
(四)国库管理方面。关于部分单位违规将零余额账户资金转入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脱离财政监管的问题,市财政局已下发《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的通知》,严控单位将预算内资金转入本单位或本部门实有资金账户,加强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的审批及备案管理,加强对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的监督检查。
二、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财政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相关部门有的已完善局机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有的已落实上划人员基数,通过增人增资追加预算;有的已做账务调整。二是相关部门有的已加强年初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从源头上解决办公费等超支问题;有的将严格执行预算,杜绝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有的加大对项目跟踪管理力度,杜绝项目超支问题。三是相关部门均制定或修订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四是相关部门切实加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进一步完善了采购工作机制。五是相关部门已按规定扣回、退还或停止发放相关费用。
(二)关于政府采购等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相关部门将严格执行网络安全相关规定,规范设备采购。二是相关部门进一步督促所有人员应办尽办公务卡,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卡管理和使用的通知》,严格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三是相关单位制定了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加强招投标把关。
(三)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关于长江流域退捕渔民安置工作推进缓慢,任务目标未按时完成的问题,相关项目已完成,禁捕退捕市本级资金已支出323.86万元,结余82.54万元已上交相关主管部门,驻相关单位纪检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并责令单位党委做出书面检查。二是关于未能及时准确贯彻落实上级专利政策文件精神的问题,相关部门已对《南昌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取消了对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授权阶段的资助。
(四)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合规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委托第三方对问题反映的房屋进行了测绘、估价,信息已交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待备案后将在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公开招租。相关单位有的已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有的租赁合同到期后,将严格按租赁规定执行。
三、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涉农专项
1.蔬菜产业发展项目。关于县区未有效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南昌市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的问题,相关县区已出台具体的蔬菜产业扶持政策。关于县区未落实或未足额落实省、市建设任务的问题,相关县区已批复25个项目、资金2330.59万元。关于项目进展实施缓慢,资金沉淀县区的问题,相关县区已拨付奖补资金855.99万元。
2.乡村振兴试点村建设项目。关于乡村振兴试点村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率低的问题,相关主管部门开展了专项督导调研,下发督办单;相关县区已将市级补助资金拨付至项目建设单位6140万元,占比76.7%。关于乡村振兴试点村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不规范和项目擅自调整建设内容的问题,相关主管部门已要求县区主管部门和相关乡镇专门开会研究整改事项,对审计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相关县乡完善了政府采购和项目招投标制度,加强项目管理。
3.关于美丽宜居示范村、美丽宜居试点乡镇建设项目、田园综合体创建项目进度滞后造成资金沉淀县区财政的问题。相关部门加大督导力度,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列出时间节点,推进项目建设;要求县乡落实县级配套资金,加快拨付项目资金;压实县乡责任,对项目进展缓慢、资金使用率低的单位进行通报并约谈单位负责人。截至目前,全市28个子项目已完成26个项目的建设任务,完成率为93%。
4.关于绿谷硒谷项目中部分项目建设进度滞后,部分项目未实施的问题。为全力推进6个市级示范田园综合体建设,相关主管部门加密调度,通过高效统筹、签订承诺、分级调度、专班推进、提示预警、现场督查等多种举措,确保项目有效实施,除进贤县外绝大部分项目正在按时间要求稳步推进。
(二)商务发展专项。关于农贸市场建设改造项目调整事项未报市政府审批的问题,相关部门已印发《南昌市县区2021-2025年建设乡镇农贸市场年度计划表》和《全市乡镇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专项攻坚行动方案》,对全市县乡农贸市场改造计划重新安排,力争2025年全部改造到位。关于新建农贸市场建设项目效益不佳的问题,相关部门已督促相关农贸市场业主充分调研市场需求,加大招商力度,力争打造南昌市首家超市型农贸市场。关于未制定冻猪肉储备管理办法的问题,相关部门已草拟了《南昌市保供稳价市级冻猪肉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将承储冻猪肉企业补贴标准和方式进行统一。关于申报奖补资金把关不严的问题,生活超市已退回生鲜便利店奖补资金,相关单位已将该超市列入行业黑名单,不再享受后续政府一切政策性资金补贴。
(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项。关于未及时修订市级残保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问题,相关部门共同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江西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残保金应缴未缴占比过高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向相关单位进行追缴警告。关于扩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将残保金大部分工作经费项目调整至部门预算内,加强省级残保金的使用监督。关于上级专项资金长期沉淀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将沉淀的200万元上级专项资金缴入市财政专户。
四、政府投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政府投资基金。关于基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一是已修订《南昌市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二是将资金注入后的股权分配比例报送至市国资委后,已办理注册资本金工商变更。关于部分项目风控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单位已督促合伙企业管理人要求借款人偿还利息及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加强投后跟踪管理,按照协议约定推进有关承诺工作。关于部分项目拖欠利息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发放告知函催收利息。
(二)江西恒动新能源有限公司汽车用锂电池和系统生产基地投资合作项目。关于未按合同约定采取措施追回扶持资金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将材料提交给南昌市仲裁委,启动仲裁程序,积极追回扶持资金。关于3年期产业引导资金,2018年10月已到期未归还,存在损失风险的问题,相关单位向该项目属地管理委员会发函,沟通敦促其履行担保兜底责任。关于委贷存在损失风险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评估、拍卖申请书》,申请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江西恒动新能源有限公司委贷案件连带保证人的资产进行评估、拍卖,用于清偿江西恒动新能源有限公司拖欠的贷款。关于国有资产被无偿占用的问题,相关单位领导带队前往相关公司洽谈房屋、设备租赁事宜,督促尽快签订租赁合同。
(三)政府投资项目。关于建设管理职责和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方面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印发《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制度汇编》、《市政设施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试行)》等制度文件,将严格程序、规范实施。关于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程序履行方面的问题,相关单位认真总结吸取教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招投标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招标工作。关于合同履约和工程管理方面的问题,相关单位加强对工程监理和现场管理督查,杜绝施工分包及转包等情况的发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工程项目管理规章制度,加强项目建设合同签订及履约管理,加强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签订审核。关于竣工结算编制不实的问题,相关单位拨付工程款时,已扣减不实金额10974.80万元;相关施工单位已退回费用66.65万元。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国有企业资产。关于投资运营能力不强的问题,有的公司已停止融资的通道业务,收回下属单位借款,签订了还款保证协议;有的公司正通过法律诉讼、调解等方式催收和清欠转贷资金;有的公司已达成解决欠款方案,通过转让其股份、合作经营等方式,计划1至3年内解决所欠全部款项;有的公司已收回相关资金1235万元。关于河道砂石收益流失至含民营股份的子(孙)公司的问题,相关公司已停止生产经营,进行清算。关于资金资产管理不严的问题,企业已督促相关乡镇将预借的资源出让费尽快归还。关于企业部分办公楼闲置的问题,相关公司已对外发布了公开招租公告。关于未经公开招标程序直接指定施工单位的问题,相关企业已制定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司招投标管理工作。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关于国有土地闲置未及时处理的问题,相关部门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闲置土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核实闲置原因,并根据核实结果依法依规处理。关于水污染防治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单位一是已对电排站前池及中心渠水生态修复项目、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立项;二是委托检测公司对4个村的生活污水设施水质检测;三是清场关闭2家违规经营的造船厂;四是已印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强化对畜禽粪污回收利用指导,进行拉网式排查,加大宣传引导,督促广大养殖户对畜禽实行自主管理。
六、政府专项债券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专项债券管理方面。关于2个县区未将专项债券利息支出和发行费用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或预算编制与实际差异较大的问题,相关县区已将专项债券还本付息及发行费用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准确计算分析专项债还本付息及发行费用等情况,缩小与实际支出差异。关于有1个项目资本金未到位的问题,该项目已基本完成施工建设,相关单位将督促建设单位依法依规支付剩余工程款。关于2个县区未按要求公开专项债券信息的问题,相关县区已对债务期限、债券品种等信息进行公开,增强信息公开完整性。关于2个县区部分债券项目未开展绩效评价的问题,相关县区制定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范实施绩效评价工作。
(二)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方面。关于资金使用率较低的问题,相关县区加大对建设单位的督促督导力度,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压实项目单位责任,进一步优化资金使用效益。关于部分资金使用方向不符合要求的问题,项目建设单位承诺将落实债券资金使用性质,科研中心综合大楼不用于商业化项目;相关单位已收回违规使用的专项债券资金835.23万元,并将按照项目进度在12月30日前全部支付完毕。关于有1个项目拖欠工程款的问题,相关工程余款948.87万元已在该项目的专项债中支付完毕。
(三)专项债券投资项目管理方面。关于部分项目未严格招投标的问题,相关县区后续建设项目已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完善招投标制度,今后建设项目招标将依法依规按程序执行。关于部分债券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相关项目均已开工建设,形成实物工程量,完善了施工手续,相关证件均办理完毕。
七、对尚未整改到位问题的后续工作安排
从目前整改情况看,有些问题成因比较复杂,整改难度较大,尚未得到完全整改,有关县区、部门单位已对后续整改作出了安排,一是分类制定整改计划,二是强力推进整改落实,三是大力推动标本兼治。市政府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有关县区、部门单位严格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要求,全面整改落实到位;审计部门将严格落实《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持续加强对审计整改的跟踪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合规到位、扎实有效。
南昌市审计局办公室 2022年12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