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环法规〔2022〕31号)有关要求,为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提升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科学规范水平,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公开征求意见、审核等程序,确定史晓燕等27名同志为南昌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库成员。现将入库专家的权利、义务及名单等公布如下:
一、专家享有的权利
(一)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委托,提供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服务;
(二)根据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服务的规范,独立发表意见、建议,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对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服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权抵制或者依法检举;
(三)按规定获取相应的专家鉴定评估费;
(四)在保证自身健康状况良好的前提下参与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对不适宜参加的工作有权申明并拒绝参与;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专家负有的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廉洁自律规定;
(二)加强自身业务学习,确保适应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业务要求;
(三)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参加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服务,在规定的期限内客观、公正地提出具体、明确的意见、建议,并对意见、建议负责;
(四)严守工作纪律,不向外界泄露受邀参与工作中知悉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情况;
(五)及时告知个人工作及联系方式变动情况,发现与受邀参与工作有关当事人存在利益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平性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六)在履职期间主动接受所在专家库设立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三、其他事项
(一)专家库名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需要按程序增减。对违反廉政规定、不认真履职或不能胜任专家资格的,视情况取消专家资格;出现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负责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的日常管理。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要按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环法规〔2022〕31号)规范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充分利用专家资源提高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质效。
附件:南昌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名单
南昌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13日
附件:
南昌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名单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专业领域 |
技术职称 |
1 |
史晓燕 |
江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规划院 |
污染物性质、空气污染、土壤与地下水、生态系统、环境修复 |
研究员 |
2 |
黎湘虹 |
江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规划院 |
土壤与地下水、生态系统、环境修复 |
研究员 |
3 |
黄精明 |
江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规划院 |
地表水和沉积物、土壤与地下水、生态系统、环境修复 |
研究员 |
4 |
王涛 |
江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规划院 |
污染物性质、地表水和沉积物、土壤和地下水 |
副研究员 |
5 |
刘力章 |
江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规划院 |
地表水和沉积物、土壤与地下水、生态系统、 |
正高级工程师 |
6 |
谢小兵 |
江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规划院 |
地表水和沉积物、空气污染、土壤与地下水 |
高级工程师 |
7 |
王国锋 |
江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规划院 |
污染物性质、土壤与地下水、环境修复 |
高级工程师 |
8 |
刘慧丽 |
江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规划院 |
土壤与地下水、生态系统、环境修复划 |
高级工程师 |
9 |
喻杰 |
江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规划院 |
土壤与地下水 |
高级工程师 |
10 |
曾珍英 |
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污染物性质、土壤与地下水、环境监测(噪声、振动) |
正高级工程师 |
11 |
张秋根 |
南昌航空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
空气污染、土壤与地下水、生态系统 |
高校教授 |
12 |
汪怀建 |
江西农业大学国土资源与环境学院 |
空气污染、生态系统、环境修复 |
副教授 |
13 |
罗运阔 |
江西农业大学国土资源与环境学院 |
地表水和沉积物、土壤与地下水、生态系统 |
副教授 |
14 |
李林 |
江西师范大学地理与环境学院/鄱阳湖湿地与流域研究教育重点实验室 |
污染物性质、地表水和沉积物、土壤与地下水、生态系统、环境监测、环境修复 |
副研究员 |
15 |
刘峰 |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化学化工学院 |
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修复 |
副教授 |
16 |
陈院华 |
江西省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与资源环境研究所 |
污染物性质、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修复 |
高级工程师 |
17 |
戴伟华 |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污染物性质、土壤与地下水、环境修复 |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
18 |
邓志文 |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污染物性质、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修复 |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
19 |
魏善彪 |
江西省地质局实验测试大队 |
土壤与地下水、环境监测、其他类 |
副高级工程师 |
20 |
林勇山 |
江西省地质局实验测试大队 |
生态系统、其他类 |
高级工程师 |
21 |
宋姣姣 |
江西省地质局实验测试大队 |
土壤与地下水、其他类 |
高级工程师 |
22 |
侯雪超 |
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测试研究中心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 |
空气污染、环境监测、其他类 |
工程师(司法鉴定人) |
23 |
张小亮 |
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测试研究中心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 |
土壤与地下水 |
工程师(司法鉴定人) |
24 |
尹世军 |
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测试研究中心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 |
污染物性质、地表水和沉积物、土壤与地下水 |
工程师(司法鉴定人) |
25 |
杨唐仪 |
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测试研究中心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 |
污染物性质、地表水和沉积物、土壤与地下水 |
中级工程师(司法鉴定人) |
26 |
晏婷 |
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测试研究中心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 |
地表水和沉积物、空气污染、生态系统 |
工程师(司法鉴定人) |
27 |
刘春前 |
南昌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污染物性质、地表水和沉积物、空气污染 |
高级工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