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新区)教体办,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2020年5月17日是第三十次全国助残日,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对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人道主义思想和扶残助残美德具有重要意义。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第三十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助残脱贫、决胜小康
二、活动内容
1.开展主题活动。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师生与特殊教育学校师生联合开展以“助残脱贫、决胜小康”主题的助残日系列活动,关爱残疾学生,帮助残疾学生自强自立,让更多的残疾儿童少年感受到社会的关心帮助。
2.组织募捐活动。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广大师生积极开展助残募捐活动,引导他们自发、自愿地把节省下来的零花钱和富余的学习、生活用品捐赠给残疾学生,用实际行动表达对残疾学生的关心和帮助。
3.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教师、学生志愿者走访特教学校、社会福利院、残疾儿童家庭等,开展关爱关注残疾儿童少年的志愿服务活动,了解和研究就学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给予帮助,让更多的残疾儿童少年感受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4.巩固提高普及水平。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一人一案”的要求,逐一对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学情况进行排查,发现未入学的,要及时拟定安置工作方案,确保全市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保持在95%以上。
三、活动要求
1.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栏、校园网等各种载体,加大对残疾人自强脱贫和助残扶贫先进事迹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帮助贫困残疾人脱贫的良好氛围。
2.各特殊教育学校要积极主动地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展示自己、宣传自己,赢得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唤起人们对特殊教育的理解和重视,对残疾学生的关心和爱护,争取社会热心人士与贫困的残疾学生开展“一对一”扶困助学活动。
3.师生捐款由学校统一收集保管,并将收集到的捐款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并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安排,转交给当地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所接受的捐赠钱物应开具正式发票和列出清单,合理安排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或挪用的捐赠钱物。
4.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募捐到的款项和物品于2020年5月17日下午下班前转交指定特殊教育学校(见附件1),请于5月24日前将助残活动的开展情况以及各特教学校接受捐赠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教育局义务教育工作处(联系电话:83986482,邮箱:77358279@qq.com)。
附件:1.第三十次全国助残日活动捐款捐物活动安排表
2.特殊教育学校接受捐助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