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现将《南昌市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6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ncscjspk@nc.gov.cn
2、通信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丽景路666号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813室。
联系人:周锐 联系电话:0791-88860102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北龙蟠街993号南昌市市民中心圆楼
附件:南昌市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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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