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0号)文件规定,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继续推进“免申即享”经办新模式,持续优化业务经办流程,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根据省人社厅、省就创中心的统一部署,我中心按职责要求,从江西省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系统导出南昌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江西中外运有限公司)等160家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经初步审核,拟同意给予发放稳岗返还。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及返还金额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5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向南昌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市人社局就业失业科、市人社局基金监督科反映,请予监督。
咨询电话: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0791—83808198
监督电话: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0791-86710376
市人社局基金监督科 0791-83986327
市人社局就业失业科 0791-83986852
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监督电话(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附件:2024年南昌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江西中外运有限公司)等160家符合稳岗返还企业公示名单
南昌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