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精神,同时参照省国资委牵头出台《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的做法,2022年6月10日市国资委已研究出台了《南昌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洪国资字〔2022〕74号),对各出资监管企业投资行为进行了新的规范。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废止《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投融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洪府厅发〔2018〕93号)。
2023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