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及出台目的
国家卫健委、国家发改委已于3月21日正式命名全国首批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南昌市作为全省唯一城市入选。同时,《中共南昌市委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发〔2023〕9号)》对托育服务相关工作也提出了明确要求,需要做进一步细化安排。5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又再次提到要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为巩固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成果,健全托育服务政策体系、扩大服务供给、推进融合发展、完善监管服务,积极推进本市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托育服务需求,为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坚实基础,制定本三年行动计划。
二、主要内容
《三年行动计划》由四部分组成,包括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
(一)指导思想。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健全政策体系、扩大服务供给、推进融合发展、完善监管服务为着力点,支持发展普惠托育服务。
(二)总体目标。提出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方便可及、普惠优先、质量保证”的基本原则,以及托育服务发展“一核两维三级”的工作目标,并进行目标量化。
(三)工作任务。围绕扩大托育服务供给、完善托育支持政策、提升托育服务质量、加强托育人才培养等四个方面,提出了18条具体措施,意图有效满足社会托育需求,降低托育服务运营成本,促进托育服务健康发展,持续提升托育服务质量。
(四)保障措施。重点从强化组织保障、强化投入保障、强化宣传保障三个方面来保障《三年行动计划》的推进实施。
三、创新举措
(一)更加有利于扩大托育服务供给。《三年行动计划》重点鼓励、支持居住(小)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配置、幼儿园托班开设管理、公办托育机构建设、用人单位办托、社区公共资源托育服务设施配套等各种办托类型,并计划出台《南昌市幼儿园托班开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南昌市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用房配建实施方案》《市属公立医疗机构开展职工托育服务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鼓励更多社会力量提供托育服务,满足群众托育服务需求。
(二)更加有利于降低托育服务成本。《三年行动计划》中对托育服务规划布局和用地用房保障、财政补助、税费优惠、普惠发展、示范奖补等各项政策进行了进一步明确,计划出台《南昌市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指导县区合理确定辖区普惠托育指导价,并建立健全支持普惠性托育机构发展的政策体系,将更加有利于机构降成本。
(三)更加有利于提升托育服务质量。《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将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系列示范创建活动、品牌创建及认证、全过程监管督查、医育结合、人才培养供给及监管,将多角度提升托育服务质量,将更加有利于机构优服务。
四、注意事项
1.各县区应于2023年9月底前完成首批托育服务机构普惠认定;
2.托育机构普惠认定由县区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幼儿园普惠认定由县区教育部门负责,幼儿园托班不再进行单独认定;
3.托育机构婴幼儿入托补贴由辖区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审核,幼儿园托班婴幼儿入托补贴由辖区教育部门负责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