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及出台目的
为促进我市道路空间设计向精细化、品质化和标准化转变,规范城市家具设置,彰显城市特色,便于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品质,做好《南昌市城市家具暨道路全要素设计专项规划》推动落实工作,对道路建设项目进行全生命周期管控,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 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分为三个部分:一是总则;二是规划、设计审批;三是施工、验收、管养维护。主要内容包括:本办法制定背景及其适用范围;明确城市家具暨道路全要素的定义及具体内容;鼓励推广智慧化先进技术,加强顶层设计;市直部门推动开展示范工程建设;分阶段明确项目立项至管养维护的全过程中,各阶段的牵头单位及该阶段工作的具体要求。
三、执行标准
(一) 加强顶层设计。以道路全要素设计专项规划作为依据,指导具体道路全要素详细规划设计指引、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实施和竣工验收。
(二) 市直部门应推动开展示范工程建设。严格按照道路全要素设计专项规划要求实施项目,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全要素设计的实施效果。
(三) 规划、设计审批阶段协调征询各单位、专家意见,统筹并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管控及道路全要素设计专项规划的各项要求。由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及市发改委牵头,充分利用“多规合一”业务协同系统平台协作,协调并征询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管局、属地政府等单位意见,邀请职能部门参与专家技术论证会。
(四) 立项阶段落实道路工程交通详细规划、管线综合规划、全要素详细规划设计指引的编制费用。由市发改委牵头,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中落实。
(五) 规划阶段鼓励编制具体道路的全要素详细规划设计指引。由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鼓励支持建设单位组织编制全要素详细规划设计指引,将道路全要素设计专项规划的各项要求融入到设计过程中。
(六) 初步设计阶段应确保落实道路全要素设计专项规划的各项要求,并在概算中列支项目交通详细规划、管线综合规划、全要素详细规划设计指引的编制费用。由市发改委牵头。
(七) 施工图设计阶段督促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管控及道路全要素设计专项规划的各项要求。由建设单位牵头。
(八) 施工图审查阶段将全要素详细规划设计指引相关要求纳入商业审查内容。由市住建局牵头,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委托图审机构将全要素详细规划设计指引相关要求纳入商业审查内容。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应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九) 施工阶段明确道路全要素设计专项规划技术要求,统筹管线实施,确保按图高质量施工。由建设单位牵头,与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各类管线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明确道路全要素设计专项规划的各项技术要求,统筹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及天网等管线实施,确保施工图的相关要求得到落实。施工单位严格按施工图高质量施工。
(十) 竣工验收阶段联合多单位严格验收后,应及时移交项目档案。由市住建局牵头,属地政府、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交管局等相关单位参与,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划设计的相关要求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十一) 管养维护阶段确保设施维修和管理工作有效实施。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城管执法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管局和各类管线建设单位等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同时建立设施维护管理档案,确保设施的维修和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实施。若因项目建设对已建成城市家具暨道路全要素造成破坏的,建设单位应结合项目建设严格按施工图对道路和城市家具进行恢复,各相关单位加强管控。
四、涉及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南昌市中心城区(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新建区、红谷滩区、经开区、高新区、湾里管理局)道路改造、扩建和新建工程中涉及全要素规划、设计、建设、验收和管养维护等活动。南昌县、进贤县和安义县参照执行。
五、惠民利民举措
本办法结合南昌实际编制,旨在提升南昌街道建设水平,提升市民生活幸福感,建设“伟大的城市”,打造“魅力南昌”。
六、创新举措
为保证道路全要素设计专项规划在建设项目中充分发挥指导作用,印发本《管理办法》贯穿建设项目全周期流程,从立项阶段到管养维护阶段,明确各项目阶段工作要求及牵头单位,确保其技术标准得到有效落实。
七、关键词诠释
(一)道路全要素设计专项规划:指与本办法同期编制的《南昌市城市家具暨道路全要素设计专项规划》,对道路各要素设计提出具体要求。
(二)全要素详细规划设计指引:指规划阶段鼓励支持建设单位组织编制的全要素详细规划设计指引,对道路全要素设计专项规划中的各项要求在具体道路中的细化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