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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南昌市城市公交专用车道通行管理规定(修订稿)》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日期:2024-11-08 17:44:00 浏览量: 字体

一、政策出台背景和目的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交通网络建设不断延伸,原有的公交专用车道通行管理规定已不能适应当前城市交通管理需要,公共交通作为缓解城市交通压力的重要手段,其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市民的出行体验和城市的整体运行效率。为进一步提升公交专用车道的使用效率,保障城市交通的顺畅运行,解决当前公交专用车道通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保障公交车的优先通行权,同时减少对社会车辆的影响,实现城市交通的和谐、有序发展,南昌市对城市公交专用车道通行管理规定进行修订。

通过设立公交专用车道,保障公交车辆在城市交通中的优先地位,提高公交运营效率,吸引更多市民选择公交出行,从而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明确公交专用车道的使用规则和管理措施,防止其他车辆违规占用公交专用车道,确保公交专用车道的有效利用。保障公交车的准时性和可靠性,减少市民等待时间,提升市民的出行体验和满意度。

二、主要内容

一)管理部门与职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公交专用车道的通行监督管理。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公交专用车道的通行监督管理工作。

二)公交专用道设置与标识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具备条件的城市道路上设置公交专用车道。施划、设置相应的标志标线和提示牌,确保公交车辆和其他交通参与者能够清晰识别。

三)通行规定

公交专用时间段内(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交通流量及拥堵程度等方面合理确定),公共汽车应当在公交专用车道内通行。禁止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辆在公交专用时间段内进入公交专用车道行驶,但持有校车标牌的专用校车、大中型载客汽车和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除外。出租汽车、单位班车、校车等特定车辆按规定上下乘客,即停即走。

四)监督管理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公交专用车道通行的监督管理,使用先进的管理方法和技术设备收集证据。

五)处罚措施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三、涉及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南昌市市区范围内的城市公交专用车道的通行及其监督管理。

四、执行标准

执行标准包括公交专用时间段的具体设定、各类车辆在公交专用车道内的通行规则、违法行为的具体界定及处罚标准等。这些标准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南昌市实际情况制定,以确保公交专用道的有序使用和高效管理。

五、操作方法

一)设置与标识

按照国家标准在城市道路上设置公交专用车道,并施划、设置相应的标志标线和提示牌。

二)监督管理

利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场执法等多种方式对公交专用道通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的车辆进行抓拍取证,并依法予以处罚。

六、惠民利民举措

一是通过设立公交专用车道,保障公交车辆在城市交通中的优先通行权,减少公交车在城市道路中的延误时间,提高公交运营效率。二是公交专用车道的设置有助于减少社会车辆在高峰时段的占用道路资源情况,从而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问题。三是通过保障公交车的准时性和可靠性,缩短市民等待时间,提升市民的出行体验和满意度。

七、关键词诠释

公交专用是指在城市道路上专门为公共汽车设置的专用行驶车道,其他车辆在规定时间内禁止驶入。

通行规定是指关于公交专用道内各类车辆通行规则的具体规定,包括公交专用时间段、车辆通行顺序、禁止行为等。

监督管是指对公交专用车道通行情况进行检查、纠正违法行为等管理活动的总称,旨在确保公交专用车道的有效利用和交通秩序的良好维护。

处罚措施是指对违反公交专用车道通行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的具体方式和标准,旨在通过惩罚违法行为来维护公交专用车道的正常秩序和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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