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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南昌市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四方责任”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日期:2024-11-28 11:19:18 浏览量: 字体

近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南昌市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四方责任”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以进一步强化全市校园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切实提升全市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实施细则》出台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当前,我市校园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仍然存在一些相关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食品安全卫生和营养健康方面的问题还偶有发生,亟须加强校园食品全链条的责任落实和各环节的规范管理。

党的二十大报告将食品安全纳入总体国家安全观体系,国务院食安办连续两年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行动。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四方责任”的指导意见》对校园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提出明确要求。制定出台《实施细则》,旨在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校园食品安全决策部署,转化细化为可操作、可落地的具体政策和工作举措,推动建立覆盖属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学校、企业的全链条责任落实体系,精准定位、及时防范校园食品安全风险,更好守住校园食品安全底线。

二、制定《实施细则》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一是针对以往有要求但无配套措施的予以细化。起草过程中,注重对标对表,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行了紧密对接,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对以往相关文件中有具体规定、但无配套措施的工作事项,结合实际予以细化、实化,做到任务一致、行动一致。

是以“清单化”的方式明确各方责任。通过拉清单、列任务、提要求,进一步厘清了学校主体责任、主管责任、监管责任、属地责任的职责边界,明晰了推进落实的工作标准,推动各责任主体自觉知责明责、履责尽责,实现对学校食品安全的全方位、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有效增强齐抓共管合力。

是将考核奖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实施细则》特别强调,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纳入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教育督导评估体系、食品安全工作年度评议考核体系、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考评体系、民办学校年检、食育样板学校建设等范畴,相关考核结果作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考核奖惩、晋级晋升的重要参考,抄送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

三、《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实施细则》共分7章51条,针对我市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四方责任”,明确了总体要求、规定了主要任务、落实机制和保障措施。

第一章:总则。共包含2个条款,明确了总体要求,规定了校园食品安全“四方责任”定义和适用范围。

第二章: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共包含22个条款,主要内容一是明确了责任主体,即学校、委托的集中用餐经营服务方、超市等校内食品经营者为责任主体;二是规定了责任落实机制,学校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食品安全;三是强调了公益性定位和“零租赁”要求,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从学生食堂盈利、侵占学生利益;四是规定了加强“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强化“人防+技防”模式,提升管理质效;五是提出了统筹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坚持同步推进,倡导形成健康科学的饮食习惯。

第三章:主管部门行业管理责任。共包含8个条款,主要内容一是明确设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所管学校食品安全;二是建立具体管理举措,比如将校园食品安全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及考核,定期开展所管辖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巡查,强化所管辖学校食堂改造升级投入保障等;三是规定行业管理部门加强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的治理格局,完善常态推进、长效管理的工作机制,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

第四章: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共包含8个条款,主要内容一是强化事前监管,严格食品经营许可审批,配合推进食材溯源体系建设,把好校园食品安全“源头关”。二是强化事中监管,明确每年联合相关主管部门开展不少于2次全覆盖检查,组织校园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和快检,对学校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开展不少于40学时的培训并组织考核,扎实推进全市学校食堂风险评级。三是强化事后监管,每学期向主管部门和包保干部通报监管执法及监督抽检情况,对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推进“行刑衔接”“行纪衔接”和信用联合惩戒,依法对相关经营主体实施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第五章:属地管理责任。共包含4个条款,明确县区级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区域内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以及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明确了属地管理责任与其他责任的区分。

第六章:组织保障。共包含6个条款,主要内容一是要统筹资金支持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保障食堂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运行和人员经费,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对学校食堂的用电、用水、用气价格及税收优惠等政策。二是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整合监管力量,优化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保障监管、执法部门依法履职必需的经费和装备。三是要将校园食品安全纳入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各项考核评议,强化考核“指挥棒”作用。

第七章:附则。共包含1个条款,规定《实施细则》从2024年12月22日起施行。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组织对《实施细则》进行全面宣贯,对重点内容和主要问题进行详细解读,帮助各相关部门和市场主体吃准吃透政策要求,抓好贯彻执行。

二是组织有关单位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建立完善自身责任落实工作制度,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的组织保障,增强跨部门协调联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实施细则》的指引作用。

三是鼓励积极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标准化、信息化、精细化探索,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水平,形成具有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的典型模式。

五、政策咨询

解读单位: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91-88560068

咨询人:徐文迪

咨询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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