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中发〔2023〕30号),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按照《江西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赣环固体字〔2024〕221号)关于“科学编制本级‘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我市结合实际研究编制了《南昌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4年12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南昌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以推动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主线,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五大类固体废物为重点,健全完善政策制度体系,集成创新科技治理体系,推动营造绿色市场体系,探索建立协同监管体系。《实施方案》明确了9个方面26项重点工作任务,着力促进我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主要农业废弃物处理利用水平以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水平全面提升,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有效防控,“无废城市”建设四大体系健全完善,以“无废城市”建设的良好成效为“美丽中国”建设江西样板南昌篇章贡献力量。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基本建成“无废城市”,完成240个“无废细胞”建设,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综合利用水平在2025年基础上巩固提升,无害化处置能力有效保障,“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到2030年,全面建成“无废城市”,无废理念深入人心,基本实现固体废物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实施方案》建立了南昌市“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推进项目清单、谋划项目清单、废物清单及附图。
三、主要特点
《实施方案》主要体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立足实际,打造南昌样板。以一张图方式总结近年来我市小微收集试点、铅蓄电池收集转运、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泥处置等固体废物工作成效,并在全省首次提出2027年基本建成“无废城市”、2030年全面建成“无废城市”的工作目标,据此确定了各项重点任务。
二是因地制宜,建立特色指标体系。结合南昌市经济产业发展及固体废物管理现状,研究制定南昌市“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确定新增生活垃圾处置、污泥处置、市工业固体废物信息化平台建设和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等4项特色指标。
三是聚焦重点, 强化项目支撑。充分考虑实施情况,在全省首次推出两类项目清单。其中推进项目清单以我市正在或即将实施的固体废物领域项目为主,共包含18个项目;谋划项目清单以正在前期谋划的项目为主,共包含10个项目,以重点领域项目推进夯实“无废城市”建设基础。
四、工作意义
《实施方案》对今后一段时期我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实施方案》的出台积极响应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美丽江西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标志着南昌市全面进入“无废城市”建设阶段,将有力促进我市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水平提升,为推动建设“无废社会”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