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编制。2008年度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的事项。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91-3883757,电子邮箱:zfbdcs@nc.gov.cn。
一、概 述
为认真做好2008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条例》,根据《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精神,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南昌市推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了市政府秘书长为组长,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政府督查室、市信息化办、市信息中心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南昌市政府办公厅作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也相应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配备了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并按《条例》要求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开辟了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等。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要求,全市政府部门、各县区及部门、乡镇(街办)共616个行政机关,其中包括垂直领导和双重领导的部门,按“由近及远、分步实施”的原则,分别编制了本机关的政府公开信息指南,基本完成2006、2007年政府公开信息目录编制工作。2008年5月1日,通过南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xxtb.nc.gov.cn/)向全社会公开。截至2008年底,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从网上政府信息点评看,对全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满意率为71.79%,依申请公开满意率为74.36%。
为贯彻落实《条例》和江西省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及会议精神,年初,我市开展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和《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等文件贯彻学习、宣传活动;举办了两期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制定了《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南昌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南昌市政务公开工作督查暨问责办法》和《南昌市政府信息依法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等制度及工作流程。同时,还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规范政府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防止出现该公开的不公开,涉密事项公开等现象。年中和年底,分别对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从督促检查情况看: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能够按要求完善本县区、本部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部门职责,理顺工作关系,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部流转程序,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评议制度、考评追究制度等,切实抓好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三落实,做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工有人管、落实有人干、监督有人查。
全市政府部门、各县区政府及部门,包括垂直领导和双重领导部门的内部组织机构的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在南昌市门户网站、本县区网站、本单位网站上进行了公开,并且在上述网站上设置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按省政府的规范要求,各部门指定了专人负责公开政府信息或更新政府信息,基本做到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全市统一建立了的政府信息公开技术平台,该平台由市级负责管理和维护,全市统一使用一个技术平台,减少了各部门的工作投入,较好地降低技术平台的运行成本。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至2008年12月31日止,全市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3340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分为: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和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九类。全市政府部门、各县区及部门、乡镇(街办)共616个行政机关,其中包括垂直领导和双重领导的部门,按照全省统一分类主动公开了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据统计:概况信息4461条,法规文件7468条,发展规划1851条,工作动态13115条,人事信息1207条,财经信息1215条,行政执法1286条,公共服务2737条,无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没有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08年度全市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共9件,全部为网上依申请公开信息,无当面申请、传真申请、信函申请、电子邮件申请公开的信息。网上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全部受理,并按照《条例》的规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根据申请人的要求方式答复了申请人,答复率为100%。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涉及南昌市未来10年城市发展规划、年度经济工作要点、部门年度资金使用情况和决算情况、工伤保险处理规定和有关缴费及依申请是否收费的信息等。从申请人看:6人为本地市民,3人为本市以外的公民;从身份上看:有律师,机关行政人员,院校、公司职员。
与此同时,我市还设立了“市长信箱”、“市长手机”、“民声通道”、“建言献策”、12345市长电话等形式,对群众的提问咨询、意见建议50923件次,都认真给予了回复或解答。在南昌电台、电视台开辟了“文明行风热线”专题节目,全年共开播71期,邀请了81个政府部门或公共服务单位,208人次座客“文明行风热线” 专题节目,向群众解答有关政策,接听公众咨询、诉求等,受理公众诉求502件全部办结。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度我市受理的依申请公开信息全部为网上依申请公开信息,且申请人要求通过电子邮件回复,故未产生有关费用问题,所以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2008年我市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也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市贯彻实施《条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各县区、各部门之间工作进展不平衡,有的县区和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比较薄弱,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需要拓展,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高;各行政机关设立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室和县区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立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等工作相对滞后,还有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依申请公开信息量较少,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还需进一步提高,等等。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
(一)加大宣传。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督促工作等方式,广泛宣传《条例》,全力提高各级政府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继续做好培训工作,规范各行政机关、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立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室、场所等工作,不断提升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将坚持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按照《条例》规定,自政府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主动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反映行政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和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严格审核。按照 “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依照《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未经审核的政府信息内容不予公开,坚决杜绝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公开。
(四)建章立制。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管理工作,我们将进一步制订和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大力推广;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评议,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的监督,确实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促进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