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市供销社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市供销社在“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共发布政府信息30条,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20条,发布表彰奖励、公告公示、工作计划、其它有关文件、财政预算决算、招商引资等10篇。
2、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3、本年度无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领导高度重视,落实具体责任
2011年根据我社人事变动情况,调整充实了市供销社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市供销社党委书记、主任李小保同志任组长,纪检组长涂贵生、副主任马荣贵、樊林乔、李建华、樊保仁任副组长,市社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具体负责全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主任黄新清同志兼任公开办主任。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工负责具体抓、专门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效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目前,基本建立了上下协作,渠道畅通,准确及时,各负其责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
2、强抓贯彻落实,健全保障机制
政府信息公开对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转变政府职能,推行阳光政务,增强政府公信力,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社会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社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在公开内容上,按照市政府的要求,以服务三农和企业为重点,推进依法行政,增进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交流,接受公众监督,确保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我社加大投入,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基础设施。2011年,我社更新了一批电脑,机关办公自动化程度得到了很大提高,工作人员人均电脑拥有量达到80%,全面提升了办公自动化程度,为推动政府信息网络化、公开化奠定了基础。
3、加强日常管理,健全规章制度
我社始终把日常管理和制度建设贯穿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之中,认真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严格组织实施,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按照经办人提出,业务科室初定,统一上报分管领导审批后,予以公开。建立并坚持“首办责任制”和“首问责任制”,防止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注重电子政务工作与机关安全保密工作协调配合,网站上传信息实行分级管理,重要岗位配备涉密专用电脑,同时严格信息发布审核,确保所发布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对因工作人员失职造成泄密事件,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截至目前,我社无泄密事件发生。
4、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
我社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及时更新信息内容,确保信息的实效性,便于群众及时了解最新的信息和动态。办公楼内设意见建议箱,根据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更新公开的内容,让干部职工和群众及时了解相关内容,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条件。
我社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使广大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范围和要求认真做好了内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形成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中的不足及下一步的改进措施
经过努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区政府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量和信息公开覆盖面有待于进一步扩大;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审查保密、考核评估、督促检查和宣传培训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推进。
在新的一年里,我社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强化措施,务求实效,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制度建设。以社会公众、企业、农民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务信息作为突破口,全面系统地做好政务公开事项。二是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机关信息,稳定人员,定期维护,保证经费,形成机关全员参与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三是认真梳理,拓宽公开渠道和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逐步实现网上查询、网上办事、网上监督。四是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加大政务信息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尤其是基层群众、农产品经销商、经纪人、农民对市社政务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二○一二年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