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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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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南昌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洪府办发〔2022〕142号附件:南昌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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