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以下简称“畜牧法”)施行。为进一步做好《畜牧法》宣传落实,确保法律全面有效实施,保障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我市将从三个方面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提高思想站位
充分认识实施新修订《畜牧法》的重要意义,将《畜牧法》同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融会贯通学,同《动物防疫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江西省种畜种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紧密结合学,同推进全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联系实际学,履行法定职责,落实制度措施,以良法善治提升依法治牧水平,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把握亮点变化
准确把握新修订《畜牧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紧扣现代畜牧业发展新格局、新变化、新要求,统筹好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重点厘清在强化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利用、畜禽种业自主创新、草原畜牧业发展,规范畜禽养殖、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及屠宰等生产经营行为,完善政策支持保障体系等方面修订完善的内容变化,全力保障畜禽产品有效供给,防范公共卫生风险。
加强宣传贯彻
一要加强组织实施。各县区要将《畜牧法》的宣传贯彻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工作计划,制定具体方案,抓好组织实施。
二要明确宣传对象。面向畜牧兽医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讲座、研讨等方式,开展系统培训,强化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意识,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面向畜牧业生产经营者。采取喜闻乐见的方式对从事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利用、畜禽养殖、经营、屠宰、运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宣传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引导从业者依法从事畜牧业生产经营活动。面向消费者。科普“大食物观”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营造良好氛围。
三要提高宣贯实效。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发挥畜牧兽医推广单位、产业技术体系、高校、行业协会等力量,采取专家解读、培训、讲座、研讨、“明白纸”、悬挂横幅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贯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