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民生实事安排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在全面建设幸福江西中充分彰显省会担当,市委、市政府决定,2023年筹集资金约60亿元,集中力量办好20件民生实事。
一、推进教育文化为民
(一)推动中小学教育网点及学前教育园位建设。统筹专项资金、债券资金约20亿元,推进全市18个中小学教育网点建设,增加学位3.1万个,持续扩充普惠性园位,新增22所公办幼儿园,增加幼儿园位6240个。(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二)加大婴幼儿入托补贴补助力度。安排婴幼儿入托补助资金约2400万元,对按政府普惠指导价招收3岁以下婴幼儿的托育机构,按照实际收托数、月数和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标准较上年提高100元。(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三)推进孺子书房建设。在2022年已建成并免费开放60家孺子书房的基础上,安排资金约900万元,继续建设40家综合性、普惠性的孺子书房,拓展城市公共阅读空间,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向基层延伸。(牵头单位:市文广新旅局)
二、推进医疗卫生惠民
(四)为适龄女生免费接种人乳头瘤病毒疫苗。安排疫苗采购和接种服务资金约1900万元,免费为全市进入初中一年级、未满14周岁、未接种过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的女学生,按照知情、自愿原则接种国产二价HPV疫苗。(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妇联、市教育局)
(五)免费提供出生缺陷防控服务。统筹安排资金约2100万元,免费为全市孕产妇提供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包括胎儿颈部透明带检查(NT检查)、胎儿六大畸形超声常规检查、产前血清学筛查、地中海贫血基因检测,及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听力筛查、遗传性耳聋基因检测、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等8项服务。(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六)争取纳入全省开展基层人工智能辅助智慧医疗系统建设项目试点。加强县乡两级卫生健康远程医疗和信息化设备配备,推进基层医学智能辅助诊断系统的应用,为基层医务人员提供智能诊断、检查检验建议、处置建议以及合理用药建议,促进数字技术与医疗健康服务深度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
(七)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积极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安排资金约7000万元,在全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48%、一般重点人群签约率达76%的基础上,重点做好65岁以上红色、黄色重点人群的签约服务,2023年65岁以上红色、黄色重点人群签约率达到95%以上。(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八)加快公共卫生补短板建设。统筹专项资金、债券资金约11.7亿元,支持南昌市第一医院九龙湖分院、南昌市洪都中医院二期工程、南昌市中心医院瑶湖分院项目、南昌市立医院新院、南昌市人民医院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医疗机构均衡布局,方便群众就医。(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九)加大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仪投放力度。安排设备购置和人员培训经费约200万元,在全市公共场所配置83台自动体外除颤仪(AED)设备,并对AED投放点的工作人员及社会公众开展应急救护培训,确保危急时刻AED设备可获取、会使用。(牵头单位:市红十字会)
三、推进社会保障利民
(十)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安排资金约7000万元,支持新增10家社区嵌入式养老院,4家县(区)福利院实施失能护理改造和失智照护楼、照护单元建设,4家县(区)福利院配建医务室、护理站等,10家乡镇敬老院新建、改扩建、改造提升和消防设施设备改造,提升养老机构照护能力。(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财政局)
(十一)提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安排资金约8.4亿元,将城乡低保对象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60元,达到每月915元;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40元,达到580元。将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标准提高60元,达到每人每月730元。为城镇大集体困难企业未参保退休职工、手工联社大集体企业未参保退休职工、未参保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发放养老生活补助。同步提高城乡特困人员等各类困难群体财政补助标准。(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市财政局)
(十二)改善残疾人生活和照顾服务。安排资金约9000万元,将城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城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提高20元,均达到每人每月100元。全市投入资金约1000万元,对950户困难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为16周岁以上有长期照料护理需求的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提供照护和托养服务。(牵头单位:市残联、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市财政局)
(十三)关心关爱城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留守儿童。安排基本生活补助和照料护理补贴约3000万元,将机构养育孤儿、城乡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180元、220元、220元,达到每人每月2000元、1500元、1500元。重度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每人每月1480元,其他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每人每月1380元标准发放照料护理补贴。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留守儿童情感关怀和心理健康服务。(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残联、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市红十字会、市教育局)
四、推进城市更新便民
(十四)加快推进“打通断头路 畅通微循环”攻坚专项行动。在2022年已完成“打通断头路 畅通微循环”38个项目基础上,投入资金约10.8亿元,推动“打通断头路 畅通微循环”43个攻坚行动项目开工,进一步优化区域内道路交通网络,缓解城市交通压力。(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十五)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专项资金、债券资金等约2.3亿元,对17个城镇老旧小区进行改造,重点改造城镇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筑公共部位等,涉及居民超6000户。(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十六)持续扩大公共停车设施有效供给。全市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和单独建设公共停车场,新增泊位10888个,其中东湖区今年计划新增停车泊位780个,西湖区新增泊位1167个,高新区新增泊位944个,青山湖区新增泊位3146个,青云谱区新增泊位410个,经开区新增泊位381个,红谷滩区新增泊位510个,湾里管理局新增泊位100个,新建区新增泊位250个,南昌县新增泊位984个,安义县新增泊位983个,进贤县新增泊位204个。市政公用集团建设立体停车场2个,新增泊位1029个。市公安局交管局新增路内夜间临时错时停车区域泊位5000个。(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交管局)
(十七)推进城市道路的配套市政消火栓建设。投入资金约4000万元,推进2860个市政消火栓新建和补建工作,增强城市公共消防服务水平,由各县区分别实施。(牵头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
(十八)实施城市外环路(高速)路灯照明提升改造。安排加装路灯照明设施补助资金约3000万元,对南昌市东外环、南外环、西外环高速公路主线未设置路灯路段共计91.86km,设置路灯4449盏,提升城市道路照明度,守护群众出行安全。(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建投集团)
五、推进共同富裕富民
(十九)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筹集创业担保基金和贷款贴息资金约7900万元,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3.5亿元,其中扶持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占贷款总数50%以上,到期贷款回收率在95%以上。对2023年新签订借款合同(含续贷新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涉及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脱贫人口、退捕渔民、复员专业退役军人6类群体的,其原需个人承担利息部分全部予以免除,其他群体原需个人承担利息部分的50%予以免除,政策执行期延长至2023年底。(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二十)积极打造共同富裕样板村。筹集资金约4000万元,在2023年“两整治一提升”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中择优打造10个共同富裕样板村,由各县区分别实施。(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实施,确保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按时全面完成各项民生实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靠前指挥,各配合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担当作为,形成工作合力。二是要强化工作落实。各牵头单位要研究制定20件民生实事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实施内容、实施步骤、资金安排、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等方面内容,报市民生实事工程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三是要加强督促检查。各牵头单位要每月研究工作落实情况、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并于2023年6月20日、10月20日、12月15日前将民生实事进展情况报市民生实事工程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初,市民生实事工程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民生实事评议评价评估,提出下一年度民生实事安排优化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