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4日,南昌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南昌市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实施方案》,将全市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范围从1991年以来的100周岁以上扩大到具有南昌市户籍80周岁以上的所有老年人,具体补贴标准:
80至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80元;
90至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150元;
100周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500元。其中,百岁老人补贴标准由过去每人每月200元增至500元。
2018年1月10日,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南昌市提高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标准方案》,将补贴标准提高至:
80至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100元;
90至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200元;
100周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1000元。
2023年,南昌市高龄补贴共计发放156.99万人次(80岁至89周岁:发放137.44万人次、90岁至99岁:发放19.22万人次、100岁以上:发放3225人次),累计发放金额1.83亿元,其中市级资金7338.39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