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市政府合作经济组织,实行社员代表大会制度,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三农”工作方针政策,指导全市供销合作事业发展;负责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服务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改革与发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规划,落实相关政策,为各类农民合作经济 组织建设与发展提供指导、扶持和服务。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提高社员素质,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根据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和其他任务;推进供销合作社法治建设,履行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维护成员社的合法权益;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业务活动,支持供销合作社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推进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发展农村合作金融、农村电子商务等新型经营业态,为成员社和农民提供全方位服务;指导社有资产运营,确保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履行社有资产监管职责,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责任;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南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持续深化供销综合改革,组建“一个集团”,抓好“五大项目”建设。
1.组建南昌供销集团。成立后的南昌供销集团将坚持为农服务方向,坚持改革创新精神,坚持市场化运作规则,具体抓好“四项服务”和“两大建设”:即农业社会化服务,城乡物流服务,农产品品牌服务,电子商务服务和供销冷链物流骨干网建设,供销大数据平台建设。
2.抓好“五大项目”建设。一是计划在南昌县塘南镇新联村等地,按照570元/亩/年的价格流转土地5000亩,进一步拓宽农民就业增收渠道。二是与市政公用集团和省供销集团共同合作,投资3000万元,推进西部物流园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保供给、保畅通、保安全能力。三是在湾里罗亭镇投资打造南昌市首个“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示范基地,项目一期总投资3亿元,预计年平均营业收入1.2亿元。四是与进贤县供销联社共同投资开发进贤县冷链物流园项目,项目总投资1.5亿元,着力打造布局合理、业态良好、辐射面广的江西中部地区现代冷链物流示范工程。五是启动抚生路3号仓库升级改造项目,以自筹资金或者与南昌(地方)建投集团合作的方式建设经营性商业写字楼,项目投资8000万元,预计年平均营业收入1200万元。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南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本级,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是事业编制单位1个:南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编制人数3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36人。实有人数61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31人,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31人;离休人员小计1人;退休人员小计29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南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收入预算总额为1097.66万元,比上年增加331.31万元,增长43.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7.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1.31万元;其他收入15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南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支出预算总额为1097.66万元,比上年增加331.31万元,增长43.2%。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97.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1.3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55.3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28.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8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4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47.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8.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42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55.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6.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8.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0.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8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8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南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47.66万元,较上年增加181.31万元,增长23.7%。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4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97.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8.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42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47.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1.3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55.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8.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8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228.55万元。较上年增加150.72万元,增长193.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安排了150.00万元的其他收入,导致机关运行经费的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我社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19.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九)项目绩效情况
本部门本年度未安排项目。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2.4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1.90万元,比上年减少0.10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响应号召,压缩开支。
2.公务接待费0.5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4.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业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