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应当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 因此,在房屋装饰装修开工前必须进行登记。装饰装修工程按建筑面积分为500平米以下(含500平米)100万以下、500平米以上100万以上两种情况办理不同的申报手续。房屋所有人、使用人(以下统称装修人)是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实施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严格执行法定情形下(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且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必须办理装饰装修施工许可证的要求。装修人在实施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前应当告知物业服务企业或直接管理单位,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直接管理单位的,应当告知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并办理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