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47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将市医保局承办的《南昌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方案(试行)》、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承办的《南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2项决策事项调出2023年度南昌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的目录如下: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程序 |
决策中是否需听证 |
决策承办单位 |
决策 时间 |
1 |
2023年南昌市重大重点项目计划 |
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 |
否 |
市发改委 |
2023年6月 |
2 |
2023年南昌市民生实事安排方案 |
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 |
否 |
市财政局 |
2023年6月 |
3 |
关于加快完善覆盖全民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意见 |
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 |
否 |
市人社局 |
2023年9月 |
2023年10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