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行审投字〔2021〕212号
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报来《关于申请调整南昌市洪都中医院中医药能力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洪卫函[2021]7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洪行审投字〔2021〕13号)、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洪行审投字〔2021〕14号),依据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我局就项目批复调整如下:
一、因设计进一步优化,调整功能、优化布局、充分利旧等变化,原则同意该项目调整。
二、项目名称及代码:南昌市洪都中医院中医药能力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代码为:2101-360100-04-01-357304)。
三、调整后的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对洪都中医院一期门诊楼大楼一二三层进行布局调整、功能升级和一批医疗仪器设备购置。改造提升面积为1.3万㎡,包括对一楼现有的出入院办理、影像中心、发热门诊、传染门诊、骨科、内庭、急救、医疗街进行改造,面积约4571.92㎡;对二楼现有的药库、口腔科、治未病中心、中心检验、功能科、医疗街进行改造,总面积约4114.04㎡;对三楼现有的一次性敷料、药库、针灸、外科、ICU、妇科、医疗街进行改造,面积约4314.04㎡。具体改造包含土建、室内精装修、电气、暖通、给排水、消防、智能化及仪器设备购置。
四、调整后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为38892.23万元,其中建安费1963万元,设备购置费为36484.34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
五、除作上述调整外,该项目的其余各项仍按原批复文件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南昌市行政审批局
2021年11月10日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南昌市洪都中医院中医药能力提升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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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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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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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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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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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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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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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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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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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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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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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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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业主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核准表中招标事项需公开委托招标。 2、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0号令)规定,项目单位必须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