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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南昌国际体育中心全民健身中心(一期)气膜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行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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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行审投字〔2021〕223号

南昌国际体育中心有限公司:

转来项目申请表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项目建设意见书(洪发改社字〔2021〕6 号)等文件精神,依据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我局就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南昌国际体育中心全民健身中心(一期)气膜馆项目(项目代码:2107-360100-04-01-256379)。

二、项目单位:南昌国际体育中心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红谷滩区三清山大道333号,南昌国际体育中心内。

四、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占地面积4800m2,总建筑面积4070m2,气膜馆3700m2及配套吊箱式服务用房370m2。气膜馆设置球类(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等)、健身操房、器械健身、击剑等,配套吊箱式服务用房设置接待中心、更衣室、体育商品服务及运动康复中心。涉及建筑、结构、气膜、强弱电、给排水、消防、暖通、绿化及亮化等专业工程。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为1003.3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900.40万元,资金来源自筹及申请相关财政补助。

六、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认真组织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具体按文件所附《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要求执行。

七、如需对本项目建设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等重要事项进行调整,请按程序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意见。

八、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请项目单位依据相关法规,完善项目前期手续,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南昌市行政审批局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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