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各科室,市政府办公室政务保障中心:
经市政府机关党组研究,决定:
万俊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政府办公室督查科副科长职务、二级主任科员;
李颖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热线工作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三科副科长职务、二级主任科员;
曹龙友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督查科科长;
万文章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参事科科长,免去其市政府办公室热线工作管理科科长职务;
免去赵江华同志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科长职务;
免去龚红林同志市政府办公室督查科科长职务、一级主任科员;
刘政清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刘洋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会议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政府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刘鹏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政府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易婷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政府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曾中圆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政府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林国珊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三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李帅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三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政府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黄艺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政府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章欣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免去其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刘匡丹同志市政府办公室会议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杨乐同志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陈雪芬同志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漆棽同志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四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杨毅同志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五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李娜同志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五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熊静同志市政府办公室人事科副科长职务;
章剑弼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市政府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
梁洁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市政府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
敖通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市政府办公室热线工作管理科副科长职务、三级主任科员;
熊帆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
刘帆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
黄磊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
吴云飞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
邹茜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
江发挥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
陈舒娅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
胡嫣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政务保障中心主任,免去其市政府办公室政务保障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杨琳同志市政府办公室政务保障中心主任职务。
2023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