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住建文〔2024〕9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南昌市本级权限内建筑企业、监理企业资质申报审批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我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企业资质管理系统”中提交的企业资质网上电子化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18日。
如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公示期间可登录江西住建云平台,进入相应的企业资质管理系统中填写陈述报告,上传相关陈述补充材料,按申报程序点击上报,逾期不予受理。CA锁中尚未配置电子印章的企业,需打印出带有条形码的陈述报告,签字盖章后上报至我局建筑业管理科。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我局对建筑业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审查意见在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实行免费公示,从未授权或委托其他任何单位对建筑业企业资质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企业进行统一公告展示等活动。如发生此类行为,均与我局无任何关系,与行政许可申请不挂钩,请各有关单位提高警惕,谨防受骗,警惕不法人员借许可审查审批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
任何单位及个人对申报企业业绩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在公示期内提交详细证明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留下真实联系电话、地址。
联系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香江路199号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18楼1801室(邮政编码:330038)
联系电话:0791-83884381
邮政编码:330038
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