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30日下午,时任市委副书记、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2014年第13次常务会议,观看了“媒体啄木鸟行动”视频,通报了“媒体啄木鸟行动”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讨论研究了《南昌市水资源条例(草案讨论稿)》、《南昌市军山湖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讨论稿)》等。
会议指出,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加强水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意义重大、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依法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 合理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水资源,切实发挥水资源综合效益,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积极构建节水型社会,促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为我市“鄱湖明珠·中国水都”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会议强调,加强军山湖保护和利用,防治湖泊污染,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是落实《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要遵循统一规划、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将军山湖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管理、加大经费投入,切实保护、管理好军山湖。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