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7日上午,市委副书记、时任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2015年第19次常务会议,书面传达了《省纪委关于防止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反弹的通知》,讨论研究了《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河湖管理“河(湖)长制”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送审稿)、《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送审稿)等。
会议指出,实施河湖管理“河(湖)长制”,是积极策应全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战略,加快推进我市水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河湖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推进“河(湖)长制”与全市创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城建设紧密结合,建成严格的水资源管理体系、科学的水生态修复体系、完善的水安全保障体系和综合的水环境治理体系,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彰显我市“山水绿色都城”的独特魅力。
会议强调,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是国务院为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有效缓解“入园难”问题而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我市自实施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以来,全市学前教育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继续严格按照行动计划要求,对照任务目标,细化实施方案,扎实做好工作,确保到2016年各项建设目标圆满完成。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