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政法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政法委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政法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政法委是中国共产党党委政法委员会,它既是政法部门,又是党委的重要职能部门,是同级党委加强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参谋和助手,其主要职责是:1、指导督促政法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共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及同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2、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对一定时期本地的政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3、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新形势下加强政法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同级党委提出建议和意见。4、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各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5、研究指导政法执委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协助组织部门做好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科、处、队、庭、室干部的考察和管理。6、切实履行政法委职能,抓好执法督促工作,支持和督促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关系,重大业务问题和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本单位中共南昌县委南昌县委政法委所属一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决算编报类型为单户表,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作填写决算报表。
南昌县政法委是南昌县委主管工作的部门,现规格为正科级,内设6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综治科、队建科、综合科、矛排室、执法监督科。本级编制人数18人,其中公务员编16人,工勤编2人。现有行政在编人数14人,工勤在编人数2人,编外人数1人,退休人员6人。部门2018年末编制人数18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 工勤编制2人,年末实有人数16人,其中在职14人,工勤在编人数2人,退休6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度收入总计8007.02万元,比上年增加3868.57万元,增长48.3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决算总额8007.02万元,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1、基本支出423.09万元,占支出决算总额的5.2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9.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3.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22万元。
2、项目支出7593.92万元,占支出决算总额的94.7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007.02万元,占支出决算总额的100%。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决算数为383.65万元,占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的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9万元,占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的0.31 %;卫生健康支出16.24万元,占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的0.2%,住房保障支出16.56万元,占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的0.21%。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359.85万元,较上年有增加,主要原因是:按财政拨款执行;商品和服务支出63.03万元,较上年有增加,主要原因是:按财政拨款执行。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万元,决算数为1.4万元,完成预算的9.3%,决算数较上年下降,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5 万元,决算数为1.4 万元,完成预算的 9.3%,决算数较上年下降3%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 63.03 万元,较上年有下降,主要原因是:按实际支出执行。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总额 12.7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 12.7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无。
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已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评价结果为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本部门三公经费主要是用于公务接待费用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 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