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南昌县财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县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县财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局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第三部分 南昌县财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县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县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南政办发[2010]33号),南昌县财政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研究财税发展战略,拟订县与乡(镇)、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承担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任务。负责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县决算。组织制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县对乡(镇)村的转移支付制度。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罚没物资及罚没收入。管理财政票据。按照国家和省彩票管理有关法规和政策,制订我县相关实施细则,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四)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订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六)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执行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县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本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九)参与研究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在南昌贷款的有关业务。
(十)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一)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三)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县财政局2020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1.着力优化结构,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支持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县域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全力支持园区建设,加大扶持重点企业、主导产业、重点行业、新兴产业发展。着力优化调整收入结构,坚持既提高财政收入总量,又注重财政收入质量。推进依法理财,积极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加强收入清理稽查,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
2. 着力保障重点,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深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在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基础上,全力保障重大重点项目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等。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创新投融资方式,进一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加大财政投入,整合撬动社会资金,扩大产业引导资金规模,加快推动新兴产业转型升级。
3. 着力改革创新,提升理财能力水平。强化预算统筹,完善预算支出定额标准,推进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改革。严格执行人大预算,依法、依规、按程序使用财政资金,推进财政结余结转存量资金常态化管理,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合理拨付和调度资金,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规范性。推进综合治税平台建设,完善涉税部门信息共享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有效防范资产流失,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严格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和监测机制,切实防范债务风险。
4. 着力绩效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推行公务卡制度,严控“三公”经费等公务消费支出。加强重点民生支出和重大专项支出的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的结果运用及问责机制。强化财政监督检查,严格查处专项资金挤占挪用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不断提升财政资金监管水平。进一步规范完善财政投资评审程序及方式,提升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效率。深化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不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和规模。
5. 着力提高素质,推进财政队伍建设。一是抓好廉政建设。坚持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财政干部遵规守纪、廉洁自律。二是抓好基层党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三是抓好学习培训。健全干部教育培训常态化机制,大力开展政治理论和财政业务学习培训,提升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改进干部作风,优化财政服务,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财政部门良好形象。
三、部门基本情况
南昌县财政局下设2个副科级事业单位、3个正股级事业单位(均纳入财政局机关统一核算)和16个乡镇财政所。
机关编制人数77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1人,机关工勤编制3人;乡镇财政所编制人数72人,其中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2人。
机关实有人数:行政人数22人,工勤人数6人,参公管理事业50人,事业编外管理人员3人,离退休人员39人;乡镇财政所实有人数82人:其中参公管理事业编82人,退休人员41人。
第二部分 南昌县财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县财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894.74万元,比上年增加130.73万元,增加了4.73%。其中:县财政拨款2794.74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6.55%;上年结转(结余)10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3.45%。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县财政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894.74万元,比上年增加130.73万元,增加了4.73%。其中:基本支出1969.7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8.05%;项目支出92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1.95%。
按部门单位划分:2020年南昌县财政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894.74万元,其中财政局机关支出预算总额为1976.0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8.26%;下属乡镇财政所支出预算总额为918.7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1.74%。
按支出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487.3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1.38%;商品和服务支出449.4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5.5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9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52%;资本性支出1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62%;项目支出92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1.95%。
- 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县财政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794.74万元,较上年增加337,41万元,增长13.73%。其中:基本支出1869.74万元,项目支出925万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安排情况是:工资福利支出1487.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了4.88万元,同比增加0.33%;商品和服务支出349.4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了1.06万元,同比增加0.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了157.53万元,同比减少了91.32%。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8年南昌县财政局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1969.74万元。较上年增加898.02万元,增长83.7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办公费增加,日常开支增加。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七)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总额为22万元, 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76%,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总额22万元, 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76%;
第三部分 南昌县财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七张表(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各级人大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