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402002南昌县文化馆(所属单位)2022年预算公开
  • 发布时间: 2022-03-07 10:26
  • 来源:
  • 作者:
  • 浏览量:
  • 字体【      】

南昌县文化馆2022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县文化馆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县文化馆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县文化馆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县文化馆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昌县文化馆,承担的主要职责:开展社会宣传教育,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组织辅导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的综合性文化事业单位和活动场所;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组织群众寓教于乐;开展文化阵地活动,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辅导、培训业余文艺骨干,为国家和社会培育人才;组织、辅导和研究群众文艺创作,开展群众性文艺创作活动;搜集、整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

二、单位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南昌县文化馆下设5个职能部门:(1)办公室,负责文化馆日常工作运转:办文办会、上传下达、内外联络、组织协调、信息报送、重要活动、公文管理、网络管理;拟定馆工作制度、目标管理考核;督促检查馆年度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负责党群、纪检监察、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2)培训辅导部,负责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教育,组织辅导群众开展文化活动、文艺创作、文艺培训、基层辅导、组建业余团队等工作。(3)非遗办公室,负责拟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总体规划和分步实施计划;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具体组织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挖掘、抢救、研究、保护和整理工作;跟踪检查重点项目实施情况;具体承担非物质类世界遗产项目申报工作;负责对全县基层非物质文化遗产从业人员的指导和业务培训;建立和管理南昌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档案资料库等。(4)艺术创作部,负责负责组织本县的艺术创新作品参加各类赛事活动;撰写1至2篇理论调研文章,争取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参加专业性的研讨会。(5)活动策划部,负责积极与有关单位(个人)联系采取联办等多种形式,积极投入社区文化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2年南昌县文化馆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本单位设立2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南昌县文化馆、南昌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中心。

本单位2022年末实有人数86人,其中在职人员6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5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 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

编制人数5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54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90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54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54人;退休人员小计25人;聘用人员7人;临时工4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单位预算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南昌县文化馆收入预算总额为2865.15万元,比上年增加2516.13万元,增长34081.0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7.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8.73万元;其他收入208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87.4万元。原因:原南昌县采茶剧团51人工资人员经费打包转至我馆预算账户;增加南昌县文化馆新馆搬迁经费预算。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南昌县文化馆支出预算总额为777.75万元,比上年增加428.73万元,增长120.83%。原因:原南昌县采茶剧团51人工资人员经费打包转至我馆预算账户;增加南昌县文化馆新馆搬迁经费预算。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69.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0.0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40.4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0.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23万元、资本性支出2.25万元;项目支出2396.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66.0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34.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19.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8.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1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40.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7.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91万元;资本性支出2.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南昌县文化馆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865.15万元,比上年比上年增加2516.13万元,增长34081.08%。原因:原南昌县采茶剧团51人工资人员经费打包转至我馆预算账户;增加南昌县文化馆新馆搬迁经费预算。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34.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19.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8.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11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69.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0.0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40.4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0.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23万元、资本性支出2.25万元;项目支出2396.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66.0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2022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九)南昌县文化馆项目情况说明

(1)群众文化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述:为更好地履行我馆公共文化服务窗口单位职能,完成文化部规定的一级文化馆工作任务,切实做到文化为民、文化惠民。

2)立项依据:依据国家基本文化服务标准及国家一级文化馆免费开放需要,促进专业交流、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3)实施主体:南昌县文化馆

4)实施方案:举办优秀的群众文化活动,着力打造品牌活动,积极尝试举办紧跟时代步伐的文化活动。

5)实施周期:2022年1-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10万

7)绩效目标和指标:全年开展大型文化活动(覆盖群众过万人次)4次,中型文化活动(覆盖群众过千人次)8次,小型文化活动若干次。切实有效的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

(2)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述:挖掘、保护、传承和发展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

2)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

3)实施主体:南昌县文化馆

4)实施方案:完成非遗新项目申报工作以及已有项目的传承传习活动。 

5)实施周期:2022年1-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20万

7)绩效目标和指标:全年举办非遗展览展示活动(覆盖群众过万人次)2次,挖掘新非遗项目14个,同时申报省级传承人、申报国家级非遗项目。

(3)免费开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述:为更好地履行我馆公共文化服务窗口单位职能,完成文化部规定的一级文化馆工作任务,切实做到文化为民、文化惠民。

2)立项依据:依据国家基本文化服务标准及国家一级文化馆免费开放需要,促进专业交流、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3)实施主体:南昌县文化馆

4)实施方案:全年完成免开服务(公益培训、演出、讲座等)

5)实施周期:2022年1-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20万

7)绩效目标和指标:全年实行免费开放,到馆活动群众超6万余人,进馆活动群众日益年轻化,有效实现文化惠民的办馆宗旨。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南昌县文化馆“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人员。

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车购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等资本性支出。

(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资本性支出: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

(八)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相关附件

扫码浏览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