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县南新乡中学概况
一、 单位主要职责
二、 单位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 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县南新乡中学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县南新乡中学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县南新乡中学概况
一、学校主要职责
(一)南昌县南新乡中学,是南昌县教育体育局下属学校,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保障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使该阶段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为辖区内学生提供初中学历教育和相关社会服务。
(二)学校具体开展业务及活动情况:
1.认真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为社会、为高一级学校培养和输送合格人才;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3.走农村义务教育的特点,办农村中学特色教育,学习城镇中学先进教育教学经验,为当地经济建设做出一份贡献。
二、单位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1.做好2022年招生工作和开学工作,开足开齐教育部规定的课程。
2.从硬件设施、办公条件、教学环境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我校办学条件。
3.抓实教研活动和师资培训工作,提高我校的教学水平。
4.全面组织实施初中义务教育工作,做好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等方面的教育。
5.从师资、教研活动、教学设备等方面让全校师生积极备战2022年中考。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南昌县南新乡中学共有预算单位1个,属二级预算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共设置内设机构6个,具体如下:办公室,财务处,人事处,总务处,宣传处,保卫处,教务处六大内设机构构成,编制人数76人,其中:全额补助事业编制76人;实有人数113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85人,包括全部补助事业人员85人、退休人员小计28人;遗属人员3人,在校学生645人,均为中学生。
第二部分 南昌县南新乡中学2022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南昌县南新乡中学2022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南昌县南新乡中学收入预算总额为1604.29万元,比上年增加379.05万元,增加30.94%。主要原因是工资提标,人员经费增加,课后延时服务收费纳入预算,其他收入按要求将主管部门2022年要转拨的经费预估纳入预算。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4.55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3.6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5.03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31万元;其他收入300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2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南昌县南新乡中学支出预算总额为1604.29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79.05万元,增加30.94%。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300万按要求将主管部门2022年要转拨的经费预估纳入预算安排支出。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112.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1.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34.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3.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75万元,资本性支出19.6万元;项目支出491.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0.3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9.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1.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3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1038.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4.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25万元;其他支出3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934.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5.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2.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65万元,;其他支出3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南昌县南新乡中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44.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3.65万元,增长14.35%。主要原因是工资提标,人员经费增加了。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1038.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4.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25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112.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1.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34.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3.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75万元,资本性支出19.6万元;项目支出491.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0.3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9.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1.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30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本单位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南昌县南新乡中学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19.6万元。其中,货物预算19.6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月1日,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0辆。
2022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未安排购置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项目情况说明
1. 其他收入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赣财税【2021】38号)文件要求,参考本单位2021年代收费收入等其他收入情况,建立本项目,以保证学校教学活动及后勤服务等正常运转,促进义务教育事业发展。
2)立项依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赣财税【2021】38号)
3)实施主体:南昌县南新乡中学
4)实施方案: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赣财税【2021】38号)文件要求,严格收费项目,合理安排各项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支出,以保证学校教学活动及后勤服务等正常运转,促进义务教育事业发展。
5)实施周期:2022-01-01到2022-12-31
6)年度预算安排:3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年度绩效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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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义务教育教师合法权益,切实做好课后服务和学前教育工作,保障师生安全及学校正常运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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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 |
各项经费落实到位率 |
=100% |
质量 |
经费使用合格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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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
各项经费及时使用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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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 |
成本节约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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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保障学校正常运转 |
得到保障 |
社会效益 |
促进学校教育发展 |
有效促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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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促进校园环境优化 |
有效促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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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
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后没有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单位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后没有公务用车,2023年也没有购置公务用车的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初中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初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三、单位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