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2022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县2022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单位主要职责:宗旨和业务范围为维护文化市场秩序提供管理服务保障。 受主管部门委托执法。(依法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得违法行为,查处演出、艺术品经营品及出口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文物保护及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除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视、电影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方面的违法经营行为。依法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二、单位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2年以来,根据省、市、县统一部署,执法大队坚持把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与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等工作相结合,坚持以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为抓手,按照要求开展了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等行动。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2年南昌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共设置内设机构4个,具体如下:办公室(执法监督股)、执法一中队、执法二中队、执法三中队。
编制人数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5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8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7人,包括行政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7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0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0人;离休人员小计0人;退休人员小计1人;退职人员0人;聘用人员0人;临时工3人;遗属人员0人。
第二部分 南昌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2年
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南昌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2年单位
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022年南昌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收入预算总额为1106.27万元,比上年增加987.12万元,增长928%,原因:增加了其他资金预估额度10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南昌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支出预算总额为106.27万元,比比上年减少12.88万元,减少12%,原因:节约开支。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6.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2.0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0.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0.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2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1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0.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1万元;资本性支出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南昌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6.27万元,较上年减少11.88万元,下降8%,,原因:工作经费减少。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6.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0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0.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6万元,资本性支出2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预算0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
2022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扫黄打非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市、县扫黄打非工作,落实意识形态管理责任,加大全县扫黄打非工作宣传力度,开展净网、秋风、清源、护苗、固边活动,开展护苗绿书签活动,建立健全基层“扫黄打非”工作站,指导各乡镇扫黄打非工作,开展扫除文化垃圾,打击侵权盗版及非法经营性出版物,净化文化环境,为广大群众提供接健康向上的文化市场。
2)立项依据:根据南昌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印发《2019年南昌市“扫黄打非”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洪扫黄打非办字(2019)16号文件精神)。
3)实施主体:南昌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4)实施方案
加大文化市场经营业主消防法规培训和执法人员的培训,增强守法经营意识及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加强对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等经营场所的日常检查,依法依规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并落实三公开制度。加强对县“扫黄打非”工作的开展落实“四个专项活动”。加大对基层“扫黄打非”工作站的指导,全面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实现“扫黄打非”工作站的全覆盖。现已经基本实施完成。
5)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20万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加强对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等市场经营场所法人或负责人的消防安全及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增强其守法经营意识,积极开展对文化等市场组织的各类专项活动。加大对文化等市场的日常行政执法检查,依法依规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并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同时加强对县“扫黄打非”工作的开展落实“四个专项活动”。加大对基层“扫黄打非”工作站的指导,全面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逐步实现净化文化市场环境,为全县经济社会建设提供积极向上、健康的文化产品。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4.3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不涉及此业务。
公务接待费0.52万元,比上年减0.1万元,主要原因是:缩减公务接待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万元,比上年减0.1万元,主要原因是:缩减公务用车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一)文化和旅游 反映政府用于公共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活动、对外文化交流及旅游业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支行。
(二)文物 反映文物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新闻出版电影 反映新闻出版、电影等方面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六)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三、单位涉及的专业名词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