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县莲塘第一小学概况
一、 单位主要职责
二、 单位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 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县莲塘第一小学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县莲塘第一小学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县莲塘第一小学概况
一、学校主要职责
南昌县莲塘第一小学系隶属于南昌县教育体育局的独立的法人单位,主要职责是: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管理和指导学校基础教育工作,确保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成果。
3.统筹协调,努力锻造一支素质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
4.负责校园安全管理,营造美丽、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学校实行封闭化管理,强化矛盾纠纷的化解。
5.关心师生健康和生活,为教师业务成长、岗位晋升、工作生活提供必要的保障,为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提供优质的、科学的、全面的服务。
6.努力提高学校的硬件建设,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有序开展,确保教学设施设备完好。
7.加强学校教职员工的考核,实行岗位绩效管理,优质优聘,优化教学环境,促进学校教育质量的不断提升,考核考评公开公平。
8.做好学校学生管理,学生入学率、巩固率、辍学率达到国家标准,学生学习成绩不断提高,身心健康良好发展。
9.优化财务管理,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财务公开,优化资金使用。
10.负责和指导学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学校品德教育、体育卫生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
二、单位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1.开展学生德育活动。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加强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强化法制、安全、心理健康教育,收到较好效果。
2.开展教学和教研活。加强教学常规管理,贯彻落实减负措施,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切实开展“阳光体育”;重视学生艺术素质培养,有效开展听课、说课与评课活动,加强集体备课,增强校本教研实效。
3.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活动。积极倡导小课题深研究,组织教师对教育教学和管理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研究,提倡行动研究,注重研究的可操作与实效。
4.开展教师培训活动。规范教师培训制度,组织教职工开展师德培训,加强继续教育工作,根据校本培训方案认真实施校本培训工作,努力提升教师素质。
5.开展学校后勤服务活动。加强校产管理,规范校产的购入、登记、出借、报损、核查和入账手续,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收费规定,及时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6.开展学校规章制度建设及其他教育管理活动。健全组织结构,完善管理制度,建立一套适合本校实际的学校管理制度,实施依法办学、依法行政,以此促进全局工作走上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轨道,着力推进了和谐教育,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南昌县莲塘第一小学,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共设置内设机构8个,具体如下:由办公室、政保处、教导处、总务处、少大部、政教处、校宣处、信息处八大部门构成,编制人数159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59人。实有人数159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59人,包括全部补助事业人员159人;退休人员小计109人;遗属人员4人。在校学生3900人。
第二部分 南昌县莲塘第一小学2022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南昌县莲塘第一小学2022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学校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南昌县莲塘第一小学收入预算总额为4300.38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77.07万元,增加70.43%。主要原因是工资提标,人员经费增加,课后延时服务收费纳入预算,其他收入按要求将主管部门2022年要转拨的经费预估纳入预算。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64.98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1.1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73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持平;其他收入1306.9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06.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持平。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南昌县莲塘第一小学支出预算总额为4300.38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77.07万元,增加70.43%。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1777.07万按要求将主管部门2022年要转拨的经费预估纳入预算安排支出。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630.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7.3万元,包括教育支出2111.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6.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6.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5.94;项目支出1669.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2.87万元,包括小学教育支出357.78万元、其它普通教育支出5.09万元,其他支出1306.9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2474.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8.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6.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6.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2.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5.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56万元;其他支出1306.9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06.9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753.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0.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4万元;其他支出1306.9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06.9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南昌县莲塘第一小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164.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1.18万元,增长14.32%。主要原因是工资提标,人员经费增加了。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1645.8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8.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6.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6.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2.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5.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56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802.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8.3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753.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4.23万元;项目支出362.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2.87万元;包括小学教育支出357.78万元,其他普通教育支出5.0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南昌县莲塘第一小学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10万元。其中,货物采购预算10万元,工程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采购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2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生均公用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南昌县莲塘第一小学生均公用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保障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中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改善教师生活状况,优化办学环境,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教育强县进程,不断提高全县教育教学水平。
2)立项依据: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及公用经费文件
3)实施主体:南昌县新城学校
4)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度预算52.5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5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小学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三、单位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