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所属预算单位,主要职责是:
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化妆品、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等,下同)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负责涉及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依法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的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依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管理和指导全县质量工作。统一管理计量工作。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牵头协调职责。依法查处违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完善基层监管体制,构建基层食品药品的网格化监管体系。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抓改革、优服务、提质量、防风险、保稳定,坚决筑牢三大安全防线,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努力打造“四最”营商环境,推动全县市场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持续强化安全监管。紧扣“促发展拉高线、保安全守底线”的目标,坚持指导有方、协调有效、服务有情、监管有力“四有”工作理念,始终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重点,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大风险排查、监督检查力度,多措并举筑牢安全防线。认真履行市场监管单位职责,压实防控责任,严格督促餐饮、药店落实一测一扫三查验。常态化抓好餐饮、药店、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外卖骑手核酸检测。以食品安全城市示范创建为抓手,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守查保”、食品生产小作坊示范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街建设。进一步加大药品监管力度。组织中药饮片、特殊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检查。持续开展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加大企业质量体系建设指导,组织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等活动。
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市场监管,市场开办,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三个指标部牵头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市场主体培育工作。从五个方面狠下功夫,重点做好企业主体培育工作。从形成工作合力上下功夫。充分发挥6个市场主体培育专班牵头主管部门作用,指导属地,群策群力、合力共同推进市场主体培育工作。从强化工作调度上下功夫。坚持每周一调度,每日一通报。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形成全县上下贯通、左右协调的工作格局。从新型业态上下功夫。依托产业集聚区,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批发市场,重点强化网络餐饮、网络交通等新业态企业培育力度。从“个转企”上下功夫。发挥我县个体户多的优势,及时出台完善配套措施,持续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个转企”。从优化营商环境上下功夫。将个人独资企业登记权限下放至市监分局,方便企业就近办照。积极开展“上门帮办”“送照上门”“立等可取”等便民服务,为企业开办提供就近便利的条件。推动知识产权惠企政策落地落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多措并举,最大程度提高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
三是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建设。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全面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认真贯彻“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扎实开展履责约谈、作风整顿、警示教育、执纪监督等工作,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持续深化干部队伍建设。在干部职务、职级晋升、评选表彰方面,树立讲担当、重实干、求实绩的鲜明导向。让实干者实惠、有为者有位。注重干部队伍梯队建设,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对近年录用的公务员开展“蹲苗”,分批安排到重点岗位上进行学习锻炼,提升综合能力素养,确保关键时刻顶得上、接得住。严格执行绩效考核制度,对“躺平式”干部出台具体的管理措施,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市场监督工作的奋斗目标,切实把初心使命落实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的具体行动中,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科室19个,包括:办公室、人事股、计划财务股、法规股、执法稽查股、市场规范管理股、信用监督管理股、价格监督检查股、反不正当竞争股(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药械安全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标准计量认证监督管理股。
编制人数小计167人,其中:行政编制13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37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287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70人,包括行政人员13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38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0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0人;离休人数小计1人;退休人员小计116人。遗属人数6人。
第二部分 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8189.8万元,较上年增加2765.02万元,增长50.97%,主要原因是预算中工资福利和社保基数调整及过高估算其他资金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8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55.02万元,增长17.02%,主要原因是预算中工资福利和社保结构调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和上年保持一致;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0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零基预算改革,上年无结余;其他收入32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60万元,增长305.4%,主要原因是在预算改革中,对其他资金收入项目过高估算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8189.8万元,较上年增加2765.02万元,增长50.97%,主要原因是预算中工资福利和社保基数调整及过高估算其他资金收入。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069.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58.36万元,增长26.72%,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和社保基数调整;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99.4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37.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3.44万元;项目支出4119.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06.67万元,增长86.14%,主要原因是过高估算上级对特定项目的补助拨款,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91.6万元、其他相关支出3128.2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6922.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91.45万元,增长40.39%,主要原因是过高估算上级对特定项目的补助拨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22.12万元,增长255.21%,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绩效奖金纳入社保基数计算;卫生健康支出258.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5.39万元,增长68.85%,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调整,绩效奖金纳入医保基数计算;住房保障支出282.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6.05万元,增长107.2%,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整,绩效奖金纳入公积金基数计算。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099.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99.31万元,增长23.97%,主要原因是奖金和社保基数调整,绩效奖金纳入工资福利预算,社保各项基数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1528.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32.41万元,降低42.55%,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3.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6.33万元,增长1498.82%,主要原因是预算结构调整,离退休人员基础绩效纳入该项;其他相关支出3128.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92.4万元,增长1223%,主要原因是过高估算上级对特定项目的补助拨款。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189.8万元,较上年增加755.02万元,增长17.02%,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和社保基数调整。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069.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48.36万元,增长68.07%,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和社保基数调整;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99.4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37.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3.44万元;项目支出1119.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93.33万元,减少443.37%,主要原因是压缩项目支出,保障行政运行,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91.6万元、其他相关支出128.2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3922.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55万元,降低0.47%,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变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22.12万元,增长255.21%,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绩效奖金纳入社保基数计算;卫生健康支出258.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5.39万元,增长68.85%,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调整,绩效奖金纳入医保基数计算;住房保障支出282.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6.05万元,增长107.2%,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整,绩效奖金纳入公积金基数计算。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099.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39.31万元,增长58.13%,主要原因是奖金和社保基数调整,绩效奖金纳入工资福利预算,社保各项基数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1528.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82.41万元,降低36.6%,主要原因是压缩项目支出,保障行政运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3.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6.33万元,增长1498.82%,主要原因是预算结构调整,离退休人员基础绩效纳入该项;其他相关支出128.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1.79万元,增长521.48%,主要原因是调整项目资金使用方向。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537.06万元。较上年减少147.28万元,下降21.52%。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压减公用经费,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我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385万元。其中,货物预算55万元,工程预算100万元,服务预算23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部门共有车辆2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3辆,特种转业技术用车13辆。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项目情况说明
1. 办公用房租赁费项目:
1)项目概述:支付办公用房租金
2)立项依据:2018年8月30日174号县政府办公室会议纪要
3)实施主体: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实施方案:租用办公房,保障分局正常办公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49.6万元
2.制服项目:
1)项目概述:采购制服服装
2)立项依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司法厅转发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印发<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政2021.5号)
3)实施主体: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实施方案:由省市监局统一招标,采购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123.29万元
3. 免征注册登记专项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县市场监管局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及12个分局办事大厅依法办理群众诉求办理的证照事项。免收注册登记费用。
2)立项依据:2015年11月12日县长办公会议纪要
3)实施主体: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实施方案:购置空白证照,表格、耗材等,免费提供给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使用。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30万元
4. 计量检定专项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对南昌县辖区内需强制性检定的计量器具,如加油机、压力表、电子计价秤、地磅等的检定
2)立项依据:2017年9月22日县长批示
3)实施主体: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实施方案:设备购置、计量器具,对南昌县辖区内需强制性检定的燃油加油机、涉粮地磅的检定覆盖率达到100%、压力表、电子计价秤的检定率达到50%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57万元
5. 知识产权项目:
1)项目概述:通过对企业的知识产权奖励机制,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加大企业研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促进全社会经济大发展。
2)立项依据:南蓝政办发[2016]1号、南发[2016]17号
3)实施主体: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实施方案:通过对企业的知识产权奖励机制,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加大企业研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促进全社会经济大发展。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300万元
6. 食品安全(质量强县建设)项目:
1)项目概述:对各类初级农产品、食品等进行检测,对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进行风险监测
2)立项依据:1、食品安全 2018年12月4日政府办公室会议237号
3)实施主体: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实施方案:根据《南昌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控制预案》,制定并实施全县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消费环节食品抽验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省、市抽检工作计划,制定县本级抽检计划,并实施完成。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500万元
7. 智慧监管平台运营项项目:
1)项目概述:运用大数据等推动监管创新,依托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打造市场监管大数据平台,推动“互联网+监管”,提高市场监管智能化水平,推动经济社会更加公平、更有效率、更可持续发展。
2)立项依据:2019年10月16日第61次县政府会议纪要
3)实施主体: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实施方案:搭建县区局二级管理员及基层分局三级管理员,配备移动执法终端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60万元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4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跟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11.5万元,跟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31.5万元,比上年减少29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压减公用经费支出,过紧日子的要求。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跟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指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历年滚存非限定用途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反映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市场主体管理专项工作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反映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方面的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反映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42001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部门)_2023-01-05
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