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县莲塘第一小学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县莲塘第一小学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县莲塘第一小学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县莲塘第一小学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昌县莲塘第一小学是南昌县教育体育局所属预算单位,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积极发展教育事业,贯彻执行县教体局的行政规章制度。
2.配合县、镇人民政府制定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3.巩固提高工作成果和整体水平,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辍学。负责抓所在镇的成人教育工作,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抓好扫盲和巩固工作,推进普及义务教育。
4.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强化课堂主阵地作用,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科研兴教,科研兴校。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5.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本校教师人事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考评等工作。
6.负责本校财务和基建管理,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南昌县莲塘第一小学内设科室8个,包括:办公室、政教处、教导处、政保处、少大部、总务处、校宣处、信息处。本单位编制人数小计15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51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151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51人,包括行政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151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0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员小计119人。遗属人数2人。在校学生3800人,其中:高等学校0人、中等专业学校0人,其他3800人。
第二部分 南昌县莲塘第一小学2024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县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南昌县莲塘第一小学收入预算总额为5158.25万元,较上年增加1084.83万元,增长26.63%,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预算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84.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11.23万元,主要原因是教师基础绩效工资按职级执行经费增加及考核绩效经费增加;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持平;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持平;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持平;上级补助收入27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6.4万元,主要原因是学生人数减少,生均收入减少;其他收入15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0万元,主要原因是学生用餐人数增加,代收餐费相应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南昌县莲塘第一小学支出预算总额为5158.25万元,较上年增加1084.83万元,增长26.63%,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支出和其他支出增加。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658.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84.83万元,主要原因是教师基础绩效工资按职级执行经费增加及考核绩效经费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47.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2.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5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0万元,主要原因是代收学生餐费支出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3639.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43.64万元,主要原因是教师基础绩效工资按职级执行经费增加及考核绩效经费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8.82万元;其他支出15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347.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82.75万元,主要原因是教师基础绩效工资按职级执行经费增加及考核绩效经费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1782.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73.54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资金列入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南昌县莲塘第一小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384.65万元,较上年增加611.23万元,增长22.04%,主要原因是教师基础绩效工资按职级执行经费增加及考核绩效经费增加。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3384.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11.23万元,主要原因是教师基础绩效工资按职级执行经费增加及考核绩效经费增加;外交支出0万元,与上年安排持平;教育支出3365.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70.04,增加34.86%,主要原因是教师基础绩效工资按职级执行经费增加及考核绩效经费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2万元,较上年支出减少258.82,主要原因是退休教师绩效奖未纳入此项支出。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384.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11.23万元,主要原因是教师基础绩效工资按职级执行经费增加及考核绩效经费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47.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5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持平。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本单位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单位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7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九)其他收入资金项目情况说明
1.南昌县莲塘第一小学其他收入资金项目:(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述: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赣财税【2021】38号)文件要求,参考本单位2023年代收费收入等其他收入情况,建立本项目,以保证学校教学活动及后勤服务等正常运转,促进义务教育事业发展。
2)立项依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赣财税【2021】38号)
3)实施主体:南昌县莲塘第一小学
4)实施方案: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赣财税【2021】38号)文件要求,严格收费项目,合理安排各项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支出,以保证学校教学活动及后勤服务等正常运转,促进义务教育事业发展。
5)实施周期:2024-01-01到2024-12-31
6)年度预算安排:1500万元。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南昌县莲塘第一小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指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历年滚存非限定用途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捐款、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三)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反映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