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莲塘镇卫生院2024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县莲塘镇卫生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县莲塘镇卫生院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县莲塘镇卫生院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县莲塘镇卫生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昌县莲塘镇卫生院是南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预算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1、承担本乡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及服务;
2、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3、提供并组织实施本乡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
4、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本乡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5、开展新生儿访视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对本乡 65 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检查和体格检查,并开展健康指导;
8、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9、对本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负责本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助处理;
11、做好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二)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
2、具备处理孕产妇顺产的能力,能完成外科的止血、缝合、包扎、骨折固定等处置,能开展阑尾、疝气等常见下腹部手术;
3、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的无害化处理;
4、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等政策,为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统一代购药品;
5、提供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三)承担公共卫生管理
1、对本乡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考核与监督;
2、严格执行医疗保障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督及服务工作;
3、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
(四)卫生行政管理
1、配合有关部门动员组织群众开展爱国卫生活动,逐步改善本乡卫生状况;
2、贯彻执行国家各种卫生法规,对本乡内有关行业实行监督管理;
3、负责本乡内村级卫生服务站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南昌县莲塘镇卫生院内设科室11个,包括:办公室、门诊部、住院部、财务科、防疫组、药剂科、儿保科、化验室、医技科、妇产科、公卫科等。
编制人数小计6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0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68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104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66人,包括行政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人0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66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员小计36人。遗属人数2人。
第二部分 南昌县莲塘镇卫生院2024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县莲塘镇卫生院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南昌县莲塘镇卫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7828.7万元,较上年增加3885.01万元,增长98.51%,主要原因:是24年预算中增加年度考核奖以及预估24年业务收入增长。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73.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0.37万元,主要原因是24年预算中增加年度考核奖;其他收入6455.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604.64万元,主要原因是预估24年业务收入增长。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南昌县莲塘镇卫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7828.7万元,较上年增加3885.01万元,增长98.51%,主要原因:是24年预算中增加年度考核奖以及预估24年业务收入增长。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82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85.01万元,主要原因是24年预算中增加年度考核奖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62.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55.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4万元、资本性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5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0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估24年业务收入增长。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0.4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基础绩效未列入此项支出;卫生健康支出7546.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934.34万元,主要原因是预估业务支出增加以及人员增加;住房保障支出106.21万元,较上年增加11.0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新进人员,公积金财政拨款增加。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362.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8.91万元,主要原因是24年预算中增加年度考核奖;商品和服务支出1255.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94.22万元,主要原因是预估业务支出中的专用材料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4万元,较上年减少78.55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基础绩效未列入此项支出;资本性支出200万元,较上年增加110.43万元,主要原因是预估政府采购支出增加;其他支出5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0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估24年业务收入增长。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南昌县莲塘镇卫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73.06万元,较上年增加280.37万元,增长25.65%,主要原因是24年预算中增加年度考核奖。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0.4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基础绩效未列入此项支出;卫生健康支出1091.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9.7万元,主要原因是预估业务支出增加以及人员增加;住房保障支出106.21万元,较上年增加11.0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新进人员,公积金财政拨款增加。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373.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0.37万元,主要原因是24年预算中增加了在职人员的年度考核奖;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62.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本单位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单位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5.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0.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7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4.84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2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项目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未安排项目。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南昌县莲塘镇卫生院“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 0 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指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历年滚存非限定用途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反映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