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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0/2017-0703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县冈上镇 生成日期: 2018-06-17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17年冈上镇民政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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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冈上镇民政工作报告

冈上镇民政办主任   万春如

各位代表:

大家好!我受冈上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报告一年来民政工作,请予审议。

2016年的工作回顾

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亲切关怀指导下,2016年的民政工作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百姓群众解愁”的宗旨,切实履行行政依法管理社会事务及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维持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全心全意为全镇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作出了一定的成效。回顾近一年的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汇报:

一、认真做好“双拥”和优抚工作

开展“双拥”、做好优抚工作是加强国防建设的一条保障线,为服务部队建设、巩固国防、密切军民、军政关系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今年全省开展双拥模范县城的创建活动,党和政府对做好双拥工作赋予了新的任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我镇共有现役军人142人,其中军官37人,士官27人,合同兵43人,农村义务兵35人(其中优秀士兵1人,进藏义务兵1人),城镇义务兵1人。镇党委、镇政府历来重视“双拥”工作。今年春节镇村干部深入到烈军属、革命伤残军人、复员军人家中进行走访慰问,及时发放慰问金89400余元、发放年画400张;6名老复员军人、在职在镇10户伤残军人及34名参战参试军人,7名带病回乡军人,一户因公牺牲家属1人,60岁以上退役士兵164名的优抚和抚恤金全部按国家标准及时发放到户到人,全年共发放抚恤金628318元,保证优抚对象达到和略高于当地群众的生活水平;义务兵优待金按全县统一标准,一次性发放。“三属”对象每户发放1000元,农村义务兵每户发放11454元,优秀士兵每户发放100元,西藏兵每户发放34362元,在乡复员军人每户500元,在乡伤残军人500元,城镇义务兵每户11454元,全镇优待金总计428998元全部落实发放到位。同时认真配合政府做好退伍军人的安置工作。

二、继续搞好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按照县民政局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最低生活情况调查》的通知精神,为全面准确地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我镇把城镇低保纳入了政府目标管理考评范围,城镇低保档案已整理好装盒规范化。低保金每月通过信用社打入个人账户按期发放,并开展了低保工作检查,不符合条件的坚决清理掉。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到2017年底,基本取消“一户保一人”的现象,逐年消除比例2015年为30%,2016年为50%,2017年为20%。并将消除“一户保一人”的工作列入各居委会年终考评,消除比例未达到要求的,实行责任追究。全镇享受城市低保对象273户,共计475人,每月低保金160664元,全年低保金1921968元,城镇低保调整了33户,调增28人,调减35人,由信用社按月代发,实行了社会化发放。

三、继续做好农村困难户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为实现小康水平,我镇民政办对农村困难群众和特困群众进行了调查摸底,并依类登记造册,对那些大病而返贫的户、主要劳力丧失或死亡的家庭和纯女户困难等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全镇共有1342户困难户,1917人享受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每月发放低保金422421元,全年发放农村低保金5069052元,今年调整低保户106户,计112人享受农村低保。真正使这些农村困难家庭生活稳定,扶持到中等生活水平,并在此基础上,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取消“一户保一人”的情况,且列入各村委会年终考评。农村低保户的资金发放全部通过冈上信用社打入农村粮食直补存折“惠农一卡通”上,村民热烈拥护。

近阶段,我们在认真做好农村低保户的核查工作,将那些死亡的、年龄到了18岁、大中专毕业已参加工作的原享受人员,全部进行调整,通过评议团评议把资金和低保名额安排到真正困难的家庭和重灾户中。   

四、切实做好养老服务信息采集及八十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 发放工作。

凡是60岁以上老年人全部采集个人信息,建立全覆盖的养老服务信息化管理平台,纳入信息化管理。70岁以上老人帮助办理老年证发放。80岁以上老人按统一标准发放高龄老人补贴,80-89岁老人每月发放80元,90-99岁每人每月发放150元,100岁以上老人每月发放500元。督促各村、居委会每个月的5号之前上报高龄老人材料,镇按月发放老人补贴。截止12月,发放总人数为1079人,其中80-89岁为932人,90-99岁144人,百岁老人3人,高龄补贴发放总金额为1171920元。重阳节发放高龄老人慰问金1076人次,共发放862000元。

五、认真抓好残疾人工作

全镇对一、二级重度残疾人进行护理补贴,每人每月发放护理补贴50元,共358人,每人每月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500元,共发放534人。共计发放53520元。

六、继续做好城乡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工作

凡是享受了城乡低保的以及十五种重病人员,患病住院,除城镇医保报销或新农合报销后,剩下的部分转入民政局医疗救助,按个人出资部分给予50%及20%的救助,五保户实行全额医疗救助。对于重度精神病患者低保户,已有3人在医院治疗半年左右均未出一分钱,真正解决了大病家庭和重病家庭低保户的困难,医疗救助只要材料齐全交到了我民政办,我们就及时上交到县民政局,4个月之内基本上批下来发放到低保户一卡通账号上。截至12月底,已发放296户,医疗救助款1129522.48元。

七、继续做好民政其他工作

(1)开展了福利彩票发行工作

(2)切实做好民政信访工作

(3)对全镇精神病患者,每人每年发放450元的代金券,用于购买精神病治疗药物,全镇共给13名患者发放了代金券。

(4)发放肢体残疾人单拐6根、双拐4对、轮椅10部、坐便器2台,发放盲人拐杖2根,发放聋人助听器1副。

(5)认真抓好殡葬改革工作,按上级的要求,我们向各个村下发了有关火化文件,只要有火化遗体的人员,我们就出具了证明,做到免费火化,今年有8人实行了火化。

2017年工作打算

2017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同时,又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之年。民政工作总的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适应新常态,把握新特点,保持坚强实力,按照“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要求,履职尽责、善有作为,为全镇经济和社会稳定作出应有贡献。

一、继续完善以国家、集体与群众优待相结合的优抚管理和服务体系,确保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高于全镇群众的生活水平,依法保障各类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二、继续以社会保障为重点,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做好城乡低保户调整,新增户申请、公示、调查、审核、申报工作。进一步推动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社会保障体系,巩固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使民政救济对象生活随着我镇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而相应提高。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运转协调、高效灵活、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民政工作管理体制,依法行政,提高自身的理论与业务水平,进一步加强为民办实事的思想观念。

四、继续抓好救灾救济扶贫工作,认真贯彻“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与扶持”的救灾救济工作方针,加强对救灾救济资金的监督使用,切实提高使用效率。注重及时报灾、核实,做好经常性扶贫济困捐赠活动,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五、继续做好五保敬老院的巩固提高,切实抓好五保敬老工作,努力改善五保老人的生活,建立和完善以五保供养为主要内容,以敬老院为依托的社会福利保障网络,要全面贯彻《五保供养条例》,抓好五保供养政策的落实,全面提高五保供养标准。

六、继续做好各项社会行政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加大对村民自治工作的指导力度,指导各村委会建立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促进基层民主监督制度的规范化,进一步加强村落社区的创建工作,使村落社区的创建变成为农民群众办好事、做实事的具体行动。

各位代表,2017年民政工作任务光荣而艰巨。我们将按照县民政局的统一部署,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定信心,抓住机遇,开拓进取,艰苦奋斗,在实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崇高事业中积极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借此机会,我希望各位代表、各位领导要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民政工作,为民政事业再创新辉煌而不懈奋斗!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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