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22时,南昌县幽兰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接群众举报,有人在辖区水域进行非法电鱼活动。经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当事人章小牛在涂村村水域非法电鱼行为属实,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事实确凿。依据《渔业行政处罚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南昌县幽兰镇人民政府对当事人章小牛当场作出行政罚款人民币伍佰壹拾元整(51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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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b640895--2024-002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南昌县幽兰镇 | 生成日期: | 2024-05-27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