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各单位:
现将《塔城乡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塔城乡党政办公室
2018年4月12日
塔城乡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县委县政府、乡委乡政府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各项工作要求,以满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总抓手,以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为总目标,坚持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目标精准化、工作举措项目化、工作考核体系化、工作指导专业化,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南昌“塔城样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服务大局,把握时代主题,在增强普法时效性上下实功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突出做好新修改宪法的宣传教育。在全党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把学习宣传宪法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全社会深化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解;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市场经济、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民生等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弘扬宪法精神、树立法治信仰。
2、持续深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改革开放40周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法治昌南建设取得的新成就,积极参与县里开展的法治宣传活动,讲好“塔城法治故事”、唱响“塔城法治声音”,凝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南昌“塔城样板”正能量。
3、突出抓好党内法规和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重点抓好新修党章学习宣传,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增强党员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2018年在全乡公民中重点宣传普及“四法一党章一条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各村、各单位要采取安排自学、集中培训、举办讲座、巡回宣讲、组织法律知识考试和竞赛等多种形式,力求全员覆盖、入脑入心。
4、积极开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紧紧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紧贴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法律需求,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安全生产、人口计生、食品卫生等,积极筹划和组织专项或专题普法宣传咨询活动,着重深化“法律六进”活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等各项纪念日、法律颁布实施日等时间节点,集中开展相关法律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继续开展各种普法惠民活动。
二、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对象,在深化普法精准度上求实效
1、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认真落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保局《南昌县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党委(党组)每年度至少组织两次集中学法,继续组织好法律知识集中培训,重点学习党内法规和与本单位业务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核机制,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档案;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任职法律知识考试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制度。
2、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江西省中小学法治教师和法治辅导员配备管理暂行规定》,明确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责任、方式和途径,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格局。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强力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
3、切实引导特殊人群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涉军、征地拆迁户等特殊利益群体的法律宣传力度,协助政府合力化解社会矛盾;要围绕“美丽南昌·幸福家园”环境综合整治,加大物权法、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为打造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南昌“塔城样板”营造浓厚法治环境。要着眼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及时、准确了解掌握群众诉求,引导群众依法维权,最大限度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三、创新工作模式,丰富形式载体,在打造普法精品化上出实招
1、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组织开展系列法治文化建设活动。加强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出一批法治文化精品。各村各单位要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繁荣法治文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推进法治文化公园(广场)建设,发挥好已有法治文化设施的作用。
2、深化法治创建活动。创新“法律六进”内容、形式和载体,推进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开展特色鲜明的创评活动,深入开展法治乡、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3、推进法德深度融合。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根据市、县实施意见,制定出台我乡实施方案,更加注重发挥法治的规范作用和道德的教化作用。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和中华传统文化,把法治精神融入乡规民约、家风家训,运用法治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
4、推行“智慧普法”计划。继续推行“互联网+法治宣传”工程,依托网站、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构建线上线下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精神,服务法治南昌建设的新媒体互动平台。今年县创新引进法律智能人“小法”,与提升“法治新昌南”相结合,继续宣传法律咨询平台,开创线上线下全方位法律服务新体验。继续组织好“百万网民学法律”网络法律知识系列竞赛活动。
四、夯实制度基础,严格评价考核,在落实普法责任制上务实策
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的作用,推动乡各单位健全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机制,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统一编制全乡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落实年度工作报告制度。积极参与“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示范点的推荐申报,推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情况报告评议。
2、健全以案释法制度。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把普法融入案件受理、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处罚决定、处罚执行等执法活动全过程,组织说理式执法文书和汇编发布。针对当前网络热点问题和事件,组织执法司法人员和专家学者进行权威法律解读,正确引导法治舆论。大力开展以案释法,推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充分利用身边案例释法理、解疑惑,开展生动直观的法治宣传教育。
3、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推动乡党委、政府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细化考核标准,强化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增强考核评估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将法治宣传教育考核纳入综合绩效考核、法治建设考核、综治考核、文明创建考核。
4、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各乡镇各单位要配齐配强专职普法教育工作者队伍,专门举办或参加一至两期普法骨干培训,不断提高普法队伍的组织能力和指导水平。着力建设好法治宣传员、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治副校长、法治教师、法治辅导员、法治文化工作者、法治新闻工作者、法律明白人等普法教育骨干队伍,充分发挥好法学专家、法律工作者在普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五、围绕中期督导,做实各项任务,在提升普法满意度上见实绩
1、科学制定督查考评方案。按照“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对应市、县“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部署,组织实施全乡“七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工作。科学制定督查考评方案,对中期督查工作进行安排,确定督查步骤,制定督查标准及办法。
2、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充分发挥普法办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督促检查。要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有关法治宣传教育的要求,结合中期督导自查工作,推动基层普法教育工作落实。要及时发现和推广典型,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成效。要转变工作作风,扎实开展好“普法惠民”活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的需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上新台阶。